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上市公司”、“公司”)
组”、“本次交易”)的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2025 修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3238 号)核准,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27,648,909.8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全部到账,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实
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5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存储管理,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并对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子公司、独立
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9,899.03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进度
郴州天心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年产 60 万吨猪料 27,314.48 2,618.83 9.59%
新质工厂建设项目
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
公司会同县杨家渡村
设项目
汉寿高新区年产 24 万
吨饲料厂建设项目
年产 18 万吨生猪全价
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
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研发中心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24,789.80 21,983.00 88.68%
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
司流动资金、偿还贷款
合计 152,764.89 102,909.50 -
注: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是指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
由于公司进行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的支出金额不会计入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故上述
表格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差额大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广木 6000 头核心种
猪场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 27,314.48 万元,变更为用于“郴州天心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吨猪料新质工厂建设项目”。
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18
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 24 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予以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131.18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
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拟投资额,系“年产 18 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 24 万吨
饲料厂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流及银行利息收入所致。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 21,000 万元(含 21,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
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当前生猪行业周期性调整及政策变化,为进一步优化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
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 万
元(含 9,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亦不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交易。本次资金使用将通
过募集资金专户规范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原定用途的情形,且不会对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产生任何影响。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监管的要求。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新五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严格遵守了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未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