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ST沈化 公告编号:2026-005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中国
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及前述关联人的子公司等。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
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销售商品、采购设备或原材料、接受服
务等业务。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5 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销
售商品、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等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287,442.79 万元。
关联董事朱斌先生、焦崇高先生、胡川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
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5 年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
联交易总额增加 42,487.46 万元,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调整为 329,930.25 万元。关
联董事朱斌先生、焦崇高先生、胡川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议案》。预计 2025 年公司与关联人日
常关联交易总额增加 22,510 万元,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调整为 352,440.25 万元。
关联董事朱斌先生、焦崇高先生、胡川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
《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
拟对此前审议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补充。预计 2025 年公司与
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增加 1,880 万元,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调整为 354,320.25
万元。关联董事朱斌先生、焦崇高先生、胡川先生、胡斌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
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因调整而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因此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交
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行为。
(二)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 计金额 12 月 31 日已
内容 定价原则
(调整前) (调整后) 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
海洋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辅料 市场价格 0.00 60.00 54.62
辅材料
中化日本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市场价格 0.00 5.00 0.73
SINOCHEM
INTERNATIONAL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0.00 1,200.00 1,037.81
OIL(SINGAPORE) PTE
向关联人销售商 LTD
品 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0.00 5.00 2.78
公司
上海苏化化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0.00 300.00 288.08
中化香港化工国际有限公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0.00 160.00 151.32
司
接受关联人提供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市场价格 50.00 200.00 150.47
的劳务或服务
合计 50.00 1,930.00 1,685.81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情况及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后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海洋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24,401.5955 万人民币,住所:青岛市市南区金湖路 4 号,主营业务范围:
涂料,功能性材料,胶粘剂,海洋化工产品,海洋生物制剂研究、开发、生产、
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承揽防腐保温工程,化工产品检测;进出口业务(按外
经贸部核准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28,803.01 万元,净资产 89,013.13 万元。
营业收入 73,074.75 万元,净利润 15,239.93 万元。
(二)中化日本有限公司
京,注册资本为 1 亿日元,主营业务范围:经营的商品主要为散装化工品、化纤
原料、有机溶剂、塑料原料、染料/颜料、医药和农药中间体、合成橡胶以及精
细化工品等。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9,058.68 万元,净资产 4,307.32 万元。营
业收入 35,857.98 万元,净利润 1,087.61 万元。
(三)SINOCHEM INTERNATIONAL OIL(SINGAPORE) PTE. LTD.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274,977.00 万元,净资产 616,014.13 万
元。营业收入 20,747,595.38 万元,净利润 94,671.66 万元。
(四)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七北街 10 号,注册资本:24,713 万人民
币,主营业务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日用
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
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
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颜料制造;颜料销售;染料制造;染料销售;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表
面功能材料销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地产中草药(不含中
药饮片)购销;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
传统香料制品经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工程管理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安全咨询服务;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工程
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6,890.17 万元,净资产 21,204.93 万元。
营业收入 12,924.43 万元,净利润 43.97 万元。
(五)上海苏化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申路 218 号 1 幢 7 层 707 室,注册资本:200 万人民
币,主营业务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
易及贸易代理,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除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
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食用农产品、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销
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073.68 万元,净资产 5,297.53 万元。营
业收入 18,461.90 万元,净利润 1,226.93 万元。
(六)中化香港化工国际有限公司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7,887.14 万元,净资产 25,793.18 万元。
营业收入 90,446.72 万元,净利润 494.35 万元。
(七)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镇),主营业务范围:开展石油产品及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装卸、储存、
中转、分运等业务;经营码头、储罐及公用型保税仓库;公用工程及基础设施服
务;仓储服务;质量检验与分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
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626,098.48 万元,净资产 777,245.27 万
元。营业收入 6,215,521.92 万元,净利润-388,532.28 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购销、接受
劳务或服务等。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
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交易企业签署的协议内容均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各项法规及协议内容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间的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
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开展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
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
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业务往来。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签订
合同,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议,同时提示董事会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