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
(草案)
(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原则
第一条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认同并深信董事会
多元化有利于提升其表现素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旨在载列达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以下简称“董事会”)及雇
员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
第三条 本公司认同并深信董事会及雇员多元化有利于提升其表现素质。
第二章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第四条 为达致可持续的均衡发展,本公司视董事会层面日益多元化为支持
其达到战略目标及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本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的组成时,
已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
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年期。董事会需要有不同性别的成员。董事
会所有委任均遵循用人唯才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客观条件充分顾及董事会多
元化的裨益。
第五条 董事会在甄选及推荐合适的董事会候选人时,将把握机会增加女性
成员的比例。本公司致力于招聘中高级别雇员时确保性别多元化,以令女性高级
管理层及潜在继任者加入董事会,以确保董事会性别多元化。本公司力求董事会
中保持至少 1 名女性代表比例。本公司将继续重视培训女性人才,为女性雇员提
供长远发展机会。董事会将参考本公司利益相关人士的期望以及国际及当地建议
最佳常规,确保实现性别多元化的适当平衡。董事会亦期望有适当比例的董事具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
备本公司核心业务的直接经验,具有不同背景,并反映公司的策略。
第六条 本公司将根据一系列多元化角度甄选候选人,包括但不限于性别、
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年期。最终决定将视乎入
选候选人可为董事会带来的益处及贡献。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包括性别、年龄及
服务年期)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每年将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汇报董事会在多元化角度的组
成,并监察本政策的执行。
第三章 雇员多元化政策
第八条 为达致可持续及均衡的发展,本公司视提升雇员多元化为支持其达
到战略目标及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本公司致力营造一个多元共融及积极支
持雇员的工作环境。全体雇员不论性别、年龄、家庭岗位、种族、族裔、宗教、
性取向、性别认同、残疾及其他受适用法例保障的特征,均受到重视、尊重及公
平对待,并享有平等的机会。工作相关的决定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根据客观标
准考虑候选人,并充分顾及雇员多元化的裨益。
第九条 雇员候选人的甄选将以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包括但不限于性
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族裔、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期限。最终决
定将依据所选定候选人的优点及其可为本公司带来的贡献而作出。
第四章 监督、检讨及披露
第十条 为确保本政策行之有效,提名委员会将每年检讨本政策。提名委员
会将会讨论可能需要的任何修订,并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以供审批。
第十一条 本政策概要连同为执行本政策而制定的可计量目标及达标进度将
在年度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政策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
语的含义相同。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
第十三条 本政策未尽事宜或与本政策生效后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
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政策由董事会制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发行的 H 股
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政策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