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9日,其中: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选举,董事张世忠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会。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9人,代表股份41,93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0.83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0,54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14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1,38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9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7人,代表股份10,087,87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8,698,87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322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5人,代表股份1,38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902%。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
通过视频出席本次股东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旸律师、李紫竹律师作为本
次会议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6%;反
对1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1%;弃权65,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844,07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旸、李紫竹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由此作出的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