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 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9 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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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4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
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
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
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
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担保期限自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对广州
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州
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州立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
公司提供担保,提供担保范围同上,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担保期限
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和 2025 年 9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关于 2025 年
度对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9)。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 为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
   公司于近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
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京恒邦”)与江苏银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
币的担保。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债权本金及按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
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
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
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6)保证期间: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
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自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二) 为立功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立功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曾用名“周立功电子(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功”)与 NXP Semiconductors Netherlands B.V.
(以下简称“NXP”)签署相关业务合同,为满足子公司香港立功日常经营和业
务开展需要,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申请办理分离式保函业务,为子公司香港立功向客户 NXP 合计开立履约保函 650
万美元,保证金比例为 0%,占用公司在招商银行的授信额度。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立功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4)担保形式:最高额担保
  (5)担保范围:香港立功与 NXP 约定的业务合同相关履约责任
  (6)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650 万美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按 2026 年 1 月 19 日汇率折
算约为 68,300.51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告签署的担保)(以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55%,均
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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