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6-00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
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
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
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
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
司的组织架构进行部分调整。
二、《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
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7,278,46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96%,实施期限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要的流动资金。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丽尚国潮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