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辞任暨聘任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鲁灵鹏先生、财务负责人王芬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工作调
整,鲁灵鹏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王芬弟女士辞去财务负责人职
务,辞任自 2026 年 1 月 16 日起生效。辞任后,鲁灵鹏先生、王芬弟女士继续在
上市公司任职。鲁灵鹏先生调任投资部总经理,负责公司投资事务;王芬弟女士
调任内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事务。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
任王云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同意聘任王芬弟女士为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继续 存在
在上市公 未履
离任时 原定任期 离任 具体职务(如
姓名 离任职务 司及其控 行完
间 到期日 原因 适用)
股子公司 毕的
任职 公开
承诺
副总经
鲁灵鹏 理、董事 是 投资部总经理 是
月 16 日 月5日 调整
会秘书
财务负责 2026 年 1 2027 年 5 工作
王芬弟 是 内审负责人 是
人 月 16 日 月5日 调整
二、辞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鲁灵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162,316 股,王芬弟女
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1,162,316 股。二人辞任后,其所持股份的变动管理将严格遵
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1)股份限售: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鲁灵鹏先生、王芬弟女士承诺,
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其他: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鲁灵鹏、王芬弟承诺,如发行人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
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
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鲁灵鹏先生、王芬弟女士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之间不存在任何意见分歧,亦
无任何其他需通知公司及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鲁灵鹏先生、王芬弟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期
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治理的完善与战略转型的推进发挥了重要
作用。
公司董事会对鲁灵鹏先生、王芬弟女士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持续稳
健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审负责人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
云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聘任王芬弟女士(简
历详见附件)为内审负责人,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云桥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
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兼任财务负责人一职不会影响其董
事会秘书身份的正常履职。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简历
王云桥 先生,199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7 月就职于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从事审计业务,历任审计员、高级审计
员;2018 年 8 月至 2025 年 9 月就职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
务,历任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2025 年 10 月至今,
任职于公司财务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云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二:内审负责人简历
王芬弟 女士,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历任杭州天马定时器厂会计,杭州宏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会计,银都有限财
务经理,银都股份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芬弟女士持有公司 1,162,316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