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 诺泰 公告编号:2026-001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寡核苷酸单体产业化生产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506 号),
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4,340,000 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34,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费、律师费等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江苏诺泰澳赛诺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
证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 90045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
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
金用途,以及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中
披露的募投项目变更相关情况,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下列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拟投入募集资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资金 金
寡核苷酸单体产业化
生产项目
原料药制造与绿色生
产提升项目
车间建设项目
合计 57,174.47 43,400.00 73,902.30 43,400.0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 募集资金使用比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额 例
寡核苷酸单体产业
化生产项目
药车间建设项目
原料药产品研发项
目
合计 43,400.00 36,078.51 /
注:上表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数据未经审计,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
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寡核苷酸单体产业化生产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
原计划达到 延期后达到
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 预计可使用
(万元) 总额(万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元)
寡核苷酸单体产业化生产
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投项目建设以来,公司稳步推进“寡核苷酸单体产业化生产项目”的建
设工作,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
用。由于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建设进度及设备采购周期较
原计划有所延长。截至目前,生产车间和生产配套用房等已完成建筑、消防工程
建设及生产设备的采购,目前正在推进主要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鉴于上述实
际情况,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公司经营情况
及宏观环境等因素,拟将“寡核苷酸单体产业化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展的管理和监督,合理统筹,保障上述募投项目按期完
成。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延期未改变本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
施主体,不会对本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寡核苷酸单体产业化生产项目”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
况做出的决定;该延期事宜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
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