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瑞传播
股票代码:600880.SH
收购人:成都传媒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蒲草社区和茂
街1号
通讯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39 号成都传媒大厦 11F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
收购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收购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
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
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25)》(下称《格式准则第 16 号》)及相关的法
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16 号》的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博瑞传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博瑞传播
股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截至本收购报告书出具日,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各方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收购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
序。本次收购系在成都传媒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
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
项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同时,本次收购属于国有股份无
偿划转导致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其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
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
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
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传媒产业集团、收购人 指 成都传媒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博瑞传播、上市公司 指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传媒集团 指 成都传媒集团
新闻实业 指 成都新闻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博瑞投资 指 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划转协议》、本协议 指
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划转协议》
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传媒集团
直接持有的博瑞传播 12.22%股份;通过无偿划转方
式取得新闻实业 100%股权而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的股份比例为 23.37%(新闻实业持有博瑞投资 99%
股权,博瑞投资持有博瑞传播 23.37%股份)的交易
事项
收购报告书 指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格式准则第 16 号》 指
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成都市国资委 指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
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都传媒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蒲草社区
注册地址
和茂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母涛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DFDQXW8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24 年 3 月 22 日
营业期限 2024 年 3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信息 成都传媒集团 100%持股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
发行);会议及展览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园区管理
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农业
经营范围
管理;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物业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
务;体育竞赛组织;咨询策划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文艺创作;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通讯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39 号成都传媒大厦 11F
电话 028-80582110
邮政编码 610023
二、收购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传媒产业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传媒产业集团的控股股东为成都传媒集团。成都传媒
集团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记载的出资人为成都市国资委。传媒产业集团的实际
控制人为成都市国资委。
三、收购人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出具之日,收购人控股股东成都传媒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成都传媒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01006604565212
传媒经营及相关产业投资、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投资、信息及相关
宗旨和业务范围
产业投资和其他业务
住所 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38 号
法定代表人 母涛
经费来源 非财政补助(经费自理)
开办资金 51500 万元
举办单位 成都市委市政府
有效期 自 2023 年 12 月 07 日至 2028 年 12 月 06 日
单位状态 正常
登记管理机关 成都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主要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收购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与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实际控制的除收购人外主要
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万元) 比例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
工程技术咨询,工程技术项目管理,房地产经纪,商务信
息咨询服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建设
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的策划及咨询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
成都新闻
询;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咨
实业有限 57,171.24 100%
询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技术咨询;工程建设监理;
责任公司
销售:建设材料、建筑机械;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
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与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
务(不含出版发行);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资产评估;信
成都传媒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集团现代
文化传播
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有限公司
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咨询策划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文化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企
成都智媒 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
体城文化 类及投资咨询);自有和非自有房地产租赁和经营;物业管理;房地
发展有限 产经纪;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和代理(不含气球广告);会议和展
公司 示展览服务;组织策划文化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住宿
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演出场所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商务
代理代办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销售代理;农副产品销售;工艺美术
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
(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
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医用口罩零售;金银制品销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园区管理
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翻
译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
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
开发;旅客票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包装服务;文艺创
成都新闻
作;专业设计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
国际旅行
社有限公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
司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组织体育表
演活动;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公
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礼仪服务;娱乐性展览;
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露营地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公园、
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品牌管理;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餐饮管理;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金属
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
售;卫生洁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保温材料销售;
日用品销售;棋牌室服务;剧本娱乐活动;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
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济新闻
社有限公
司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演出经
纪;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电视剧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文化
成都天府 娱乐经纪人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公司 摄影扩印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创意产品
展览展示服务;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会
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
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图书出版;网络出版物出版;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
批发;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
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旅游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数字内容
成都时代
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艺术品代
限公司
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翻
译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货物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房地产咨
询;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
护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
经纪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贸
市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
育中介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
成都传媒 制作;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婚庆礼仪服
有限公司 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
会经济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旅游业务;演出经纪;演出场所经营;营业性演出(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
告制作;广告发布;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
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贸易经纪;销售代理;
成都新东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家居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
限公司 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
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体育赛事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传媒有限 广播、电视系统开发和建设;影视节目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
公司 示服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企业会员积分管
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不
含涉外调查);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
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数字创意产品
展览展示服务;体育竞赛组织;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
及策划;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
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个人商务服务;文艺创作;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
成都国际 活动);日用品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
公司 出租;广告设计、代理;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
销售;票务代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
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
联网销售;电子出版物制作;音像制品制作;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
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四、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状况
(一)从事的主要业务
成都传媒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成都市国有文化资产经营与相关产业运营
的重要成都市市属国企,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文化创
意软件开发、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
会议及展览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园区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文物
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物业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
体育竞赛组织、咨询策划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艺创作、工艺美术品
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等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作为成都市重要的国有文化资产经营、文化产业运营及相关领域服务的主
体,主要从事成都市传媒经营及相关产业投资、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投资、信息
及相关产业投资等业务。
(二)收购人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状况
收购人成立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收购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资产总计 268,779.91 万元
负债合计 204,560.62 万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64,219.29 万元
营业收入 12,857.92 万元
净利润 -2,820.08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5.12%
资产负债率 76.11%
(三)收购人控股股东业务及财务状况
收购人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传媒经营及相关产业投资、文
化旅游及相关产业投资、信息及相关产业投资和其他业务。
收购人控股股东传媒集团 2022 年-2024 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资产总计 1,822,556.07 万元 1,798,032.71 万元 1,697,024.13 万元
负债合计 905,406.60 万元 909,976.84 万元 824,336.31 万元
所有者权
益合计
营业收入 248,850.77 万元 242,125.09 万元 223,843.52 万元
净利润 9,681.63 万元 8,706.51 万元 7,344.45 万元
净资产收
益率
资产负债
率
五、收购人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及仲裁情况
收购人成立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未受
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传媒产业集团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职务 曾用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的永居
母涛 董事长 母晓曦 中国 中国成都 否
副董事长、总
罗静 无 中国 中国成都 否
经理
李刚 董事 无 中国 中国成都 否
王雷 董事 无 中国 中国成都 否
董事、副总经
李科 无 中国 中国成都 否
理
李少军 董事 无 中国 中国成都 否
高齐强 董事 无 中国 中国成都 否
王显钊 董事 无 中国 中国成都 否
杨永茂 副总经理 无 中国 中国成都 否
侯利强 副总经理 无 中国 中国成都 否
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注: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监事已退休,公司正按相关要求对监事进行调整并取消监事,开展变更
程序。
七、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 5%以上权益的情况
(一)收购人、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比例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收购报告书出具之日,收购人及收购人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收购人、收购人的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
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收购报告书出具之日,收购人及收购人的控股股东不存在持股 5%以上
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收购目的
本次股权划转系落实《成都传媒集团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通过资产专
业化重组,为成都传媒产业集团构建现代文创产业生态注入核心动能。本次收购
的目的是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打造城市文化经济新增长极的核心载体,助力
于盘活成都市传媒领域国有资产、促进文化资本跨区域流动。
本次收购完成后,传媒产业集团将取得传媒集团直接持有的博瑞传播 12.22%
股份;同时,新闻实业持有博瑞投资 99%股权,博瑞投资持有博瑞传播 23.37%
股份,收购人通过以无偿划转方式持有新闻实业 100%股权在博瑞传播拥有权益
的股份比例为 23.37%。
二、收购人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权益的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并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已
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但是不排除因收购人业务整合、资本运作等事项而产生
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之情形。如发生此种情形,收购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收购所需履行的程序
(一)股权划转事项依据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系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
的《关于印发<成都传媒集团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成都传媒
集团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载明“组建成都传媒产业集团,承担成都传媒集团
经营性资产整合重组和文化产业发展职责。
(二)传媒集团及收购人、各主体已经履行的程序
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的《关于印发<成都传媒集团全面深
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启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工作,向传媒产业集团
无偿划转所持博瑞传播 12.22%股份和新闻实业公司 100%股权。
示性公告。
受让传媒集团所持博瑞传播公司 12.22%股份和新闻实业公司 100%股权。
划转成都传媒集团所持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新闻实业有限责任公
司相关股权至成都传媒产业集团的工作方案》,同意向传媒产业集团无偿划转其
所持博瑞传播公司 12.22%股份和新闻实业公司 100%股权。
由传媒集团向传媒产业集团无偿划转其所持博瑞传播公司 12.22%股份和新闻实
业公司 100%股权事宜。
(三)尚待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出具日,本次收购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还
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的登记过户及国资委管理系统备案获取国有公司股份备案表等程序。
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收购前,成都市国资委持有传媒集团 100%股权,传媒集团直接持有博瑞
传播 133,612,9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22%)、新闻实业 100%股权,通
过新闻实业公司、传媒产业集团控股博瑞投资公司,在上市公司享有 255,519,676
股股份权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3.37%),成都市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本次收购为传媒产业集团通过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方式直接取得博瑞传播
权益。传媒产业集团为传媒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完成后,成都市国资委通
过传媒集团和传媒产业集团享有博瑞传播公司的股份权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仍为成都市国资委。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本次收购的方式
本次收购的方式是传媒集团将其持有的博瑞传播 12.22%股份,新闻实业
播公司 12.22%股份;通过持有新闻实业公司 100%股权在博瑞传播享有的股份权
益占比 23.37%。本次收购中,传媒产业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在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占比合计超过 30%。
三、本次收购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当事人
划入方:成都传媒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划出方:成都传媒集团
(2)划转标的
划出方持有的博瑞传播公司 12.22%股份(股份数量:133,612,937 股,流通
A 股)和新闻实业公司 100%股权。
(3)划转基准日
(4)职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新闻实业、博瑞传播所聘员工劳动关系保持
不变。
(5)债权债务处置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新闻实业、博瑞传播在划转基准日之前及之后的债权、
债务仍然由新闻实业、博瑞传播享有和承担。
(6)交割条件
①双方已签署本协议。
②本次划转已取得全部必要的公司及其他内部批准。
③本协议项下划出方的陈述与保证仍保持真实有效。
(7)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本次收购尚需取得的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收购尚需获得的批准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收
购决定及收购目的”之“三、本次收购尚待履行的程序”部分。
五、本次收购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收购股份及所涉新闻实业 100%股权不存在质押、
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收购人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本次股
份/股权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
使存在其他安排。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进行。因此,本次收购不涉及现金支付,
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亦不涉及利用本
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收购人与出让
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收
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
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
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
过 30%……”。
本次收购系传媒产业集团通过无偿划转方式直接取得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
限公司 133,612,93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 12.22%),通过直接取得
新闻实业 100%股权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比 23.37%。
传媒产业集团因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共计超过 30%,此次转让股
权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综上,本次收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中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关于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收购方式”之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本次收购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收购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收购方式”之“五、
本次收购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四、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
司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成都市国资委。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因正常
业务经营而产生的经营性往来。截至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经营性往来外,上市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
收购人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
意见书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发表结论性意见,具体请参见另行披露的法律意
见书。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若发生此种情形,收购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上市公司重组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目前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
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无与上市公司
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若发生此种情形,收购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
组成的计划,无更改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和任期、无改选董事的计划或建议、无
更换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合意。
本次收购完成后,若发生此种情形,收购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
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若发生此种情形,收购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
的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若发生此种情形,收购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若发生此种情形,收购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
响的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若发生此种情形,收购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与上
市公司之间将保持相互间的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
立,上市公司将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
续保持独立。
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收购人出
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次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保
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
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
体如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
在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
公司的关联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
联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
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
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保证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体系和独立完整的资
产;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上市公司的资金、资
产。
根据上市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大会已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2)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
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
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
报酬。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
使用。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
织机构,并与本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
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本公司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涉上市公司
的决策和经营。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
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
干预。
(3)保证与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本公司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
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
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不发生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平等行使
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上述承诺于本公司作
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收购前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系成都市国资委,收购完成前后,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均为成都市国资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
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社会
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
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及关联方及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存在
同业竞争并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并依法披露。本次划转,原股东成都传媒
集团控制的资产范围未发生变化,收购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减少以及避免后续潜在的同业竞争,收购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及本本公司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存在部分经营范
围相同的情形,存在少量同业竞争以及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为减少以及避免后
续潜在的同业竞争,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不再新设、投资或者通过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与上
市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
免新增与上市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如未来出现与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本公司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予以规范或避免,
并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博瑞传播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如果本公司发现同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相同或类似的
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与上市公司业务相竞争或可能导致竞
争,本公司将于获悉该业务机会后立即书面告知上市公司,并尽最大努力促使上
市公司在不差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款及条件下优先获得此业
务机会。
(4)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业
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
该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确
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5)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或同业竞争不可避免时,则本
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
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及时采取措施,上市公司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
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6)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控
股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博瑞传播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7)本公司充分尊重博瑞传播的独立法人地位,保证不干预其采购、生产
和销售等具体经营活动,不滥用自身对博瑞传播的影响对博瑞传播经营决策、方
针等进行非法或不合理的干涉,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博瑞传播正常经营的行为。
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博瑞传播《公司章
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直接/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博瑞传播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于成都传媒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博瑞传播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成
都传媒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博瑞传播造成损失,成都传媒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
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
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都有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本次收购前后,系被相同的
实际控制人控制。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收购完成后,如上市公司与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
易将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前提下
进行,同时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为避免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
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收购人出具《关于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具体如下:
“(1)除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收购
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
过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5%以上的交易;收购人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合计
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
似安排;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附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关联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与上市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
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权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会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操纵、指使上
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上市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
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行为。
(5)本公司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利益。
(6)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
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
担保。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持股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
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已
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 5 万元以上的
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的安
排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合意或者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合意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及收购人的自查结果,截至本
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收购人的主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及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自查结果,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
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收购人成立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成立至今不足三年。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
所对收购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康华表审(2025)A283 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收购人 2024 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
流量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3,827,979.34 557,437,139.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821,299.82 12,750,000.00
应收账款 23,877,711.31 18,535,174.48
预付款项 14,001,004.92 6,056,012.81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 100,022,835.94 100,168,471.94
其他应收款 87,524,052.66 118,502,764.27
存货 12,631,053.67 13,750,514.69
其他流动资产 58,515,825.41 15,763,166.82
流动资产合计 617,221,763.07 842,963,244.7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52,608,00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388,277,637.43 373,437,988.45
固定资产 2,918,100.25 3,396,637.26
在建工程 1,621,591,364.17 1,087,522,104.26
无形资产 2,314,913.74 3,041,907.37
开发支出 1,329,314.20 418,498.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38,033.62 1,483,051.5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70,577,363.41 1,469,300,186.96
资产总计 2,687,799,126.48 2,312,263,431.7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0,000,000.00 20,000,000.00
应付账款 12,809,009.14 12,273,725.02
预收款项 8,090,224.18 9,066,309.10
合同负债 1,291,682.84 631,315.93
应付职工薪酬 6,352,739.01 5,910,999.16
应交税费 3,389,401.19 4,550,030.73
其他应付款 425,106,433.57 266,558,530.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1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0,166.62 10,166.62
流动负债合计 527,049,656.55 329,001,077.07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1,512,076,866.57 1,514,117,066.61
长期应付款 3,370,000.00 3,370,000.00
递延收益 3,109,693.13 6,855,329.19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548,151.0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18,556,559.70 1,524,890,546.87
负债合计 2,045,606,216.25 1,853,891,623.9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00,000,000.00 300,000,000.00
资本公积 208,993,822.16 208,993,822.16
其他综合收益 3,661,668.88 3,639,781.10
未分配利润 -103,213,110.99 -74,555,707.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09,442,380.05 438,077,895.71
少数股东权益 32,750,530.18 20,293,912.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42,192,910.23 458,371,807.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2,687,799,126.48 2,312,263,431.73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28,579,156.52 132,760,641.97
其中:营业收入 128,579,156.52 132,760,641.97
二、营业总成本 179,497,485.65 197,232,338.44
其中:营业成本 97,263,320.83 127,531,191.04
税金及附加 957,444.29 750,570.92
销售费用 14,694,473.01 13,540,400.07
管理费用 60,178,117.87 49,495,029.10
研发费用 1,131,164.96 1,193,628.76
财务费用 5,272,964.69 4,721,518.55
加:其他收益 16,450,621.57 45,319,685.0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053,610.26 2,971,311.5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568,194.41 -527,463.0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999,454.22 1,751,539.5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15,697.2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8,981,745.93 -14,940,926.16
加:营业外收入 3,564,753.51 5,070,676.96
减:营业外支出 3,209,960.60 18,707.2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626,953.02 -9,888,956.46
减:所得税费用 -426,167.68 2,848,110.3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8,200,785.34 -12,737,066.82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657,403.44 -12,962,245.31
少数股东损益 456,618.10 225,178.49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28,200,785.34 -12,737,066.8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1,887.78 3,639,781.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1,887.78 3,639,781.1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1,887.78 3,639,781.10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1,887.78 3,639,781.10
七、综合收益总额 -28,178,897.56 -9,097,285.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8,635,515.66 -9,322,464.2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56,618.10 225,178.49
单位:元
编制单位:成都传媒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1,140,329.78 169,211,457.50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20,542.68 5,932,620.9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160,587.20 72,860,650.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3,521,459.66 248,004,729.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2,298,318.70 120,032,722.13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1,064,835.43 72,117,629.37
支付的各项税费 8,459,014.54 8,570,273.6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463,553.19 27,668,933.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5,285,721.86 228,389,558.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235,737.80 19,615,170.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928,700.18 16,419,8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50,000.00 405,660.5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00 41,790.4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11,817,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78,700.18 28,684,751.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28,196,692.37 233,505,963.24
投资支付的现金 8,000,000.00 12,7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12,003,606.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6,196,692.37 258,259,570.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2,017,992.19 -229,574,819.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12,000,000.00 5,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1,000,000.00 92,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650,387.85 393,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4,650,387.85 49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2,000,000.00 296,2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2,171,004.99 57,473,477.1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306,288.89 3,621,249.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4,477,293.88 357,294,726.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173,093.97 132,705,273.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0 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3,609,160.42 -77,254,374.9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7,437,139.76 634,691,514.6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3,827,979.34 557,437,139.76
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
释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
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出具审计意
见。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
详见备查文件。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
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收购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收购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信息。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收购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收购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的相关决策文件、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
(四)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的说明;
(五)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之间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发生的重大交易的协议、合同;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
间已签署但尚未履行的协议、合同,或者正在谈判的其他合作意向;
(六)收购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的说明;
(七)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八)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
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九)收购人 2024 年度的审计报告;
(十)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附表
收购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地 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
名称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博瑞传播 股票代码 600880.SH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收 购 人 名 成都传媒产业集团 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中
收购人注册地
称 有限公司 和街道蒲草社区和茂街
拥 有 权 益 增加
有 □
的 股 份 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量变化 变化 □
收购人是
否为上市 是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公司第一 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大股东
收购人是
否对境内、 是 □ 是 □
收购人是否拥有境
境外其他 否 否
内、外两个以上上
上市公司 回答“是”,请注明 市公司的控制权 回答“是”,请注明公
持 股 5% 以 公司家数 司家数
上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收购方式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收购人披
露前拥有
权 益 的 股 股票种类:普通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0
占 上 市 公 持股比例:0
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收购 股票种类:普通股
股份的数 变动数量:直接持股数量增加 133,612,937 股;间接持股数量增加
量及变动 255,519,676 股
比例 变动比例:直接持股比例增加 12.22%;间接持股比例增加 23.37%
基本情况
时间:2026 年 1 月 13 日
在上市公
方式: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受让成都传媒集团所持博瑞传播
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
传媒集团所持成都新闻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而在上市公司中
份变动的
拥有权益的股份占比 23.37%(成都新闻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成都
时间及方
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9%股权, 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式
公司直接持有博瑞传播 255,519,676 股份,持股占比 23.37%)。
是 否 □
是 否 免 于 回答“是”,请注明免除理由
发出要约 本次收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第六十三
条第(一)项的规定
与上市公
司之间是
否 存 在 持 是 否□
续关联交
易
与上市公
司之间是
否存在同
是 否 □
业竞争或
潜在同业
竞争
收购人是
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 是 □ 否
内继续增
持
收购人前
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
司股票
否存在《收
购办法》第
是 □ 否
六条规定
的情形
是否已提
供《收购办
法》第五十 是 否 □
条要求的
文件
基本情况
是否已充
分 披 露 资 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来源问题
金来源
是否披露
是 否 □
后续计划
是 □ 否
是否聘请
财务顾问 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一) 的规定,免于聘请财务顾问。
本次收购
是否需取 是 否 □
得 批 准 及 本次收购取得的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收购决
批 准 进 展 定及收购目的”之“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情况
收购人是
否声明放
弃行使相 是 □ 否
关股份的
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