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 2026-001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因
激励对象变动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共计 862.2147 万份股票期权由
公司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庞辉先生、沈诚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七一二通
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
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公司关联股东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庞辉先生、沈诚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已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就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出具了核
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公司董事庞辉先生、张金波先生、沈诚先生、职工董事郝珊珊女士为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庞辉先生、张金波先生、孙杨女士、职工董事郝珊珊女
士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在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等
待期内,4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职务变更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 42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12.62 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
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024 年总资产报酬率不低于 7%,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同行业均值;
第一个 (2)以 2022 年为基准,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行权期 75 分位值或同行业均值;
(3)以 2022 年为基准,2024 年研发投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①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②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遇调整公司行业分类的,公司各年考核时应当采用届时最
近一次更新的行业分类数据。同时,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若某同行业企业/对标企业主营业
务发生重大变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或异常值,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剔
除。
若当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
行权;若当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
公司注销。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总资产报酬率为
-3.72%;主营营业收入为 2,113,970,922.66 元,较 2022 年下降 46.54%;研发
费用为 630,511,442.69 元,较 2022 年下降 22.10%。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
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本次激励
计划中在职 38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649.5947 万份不
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三)合计注销数量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合计 862.2147 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事项已
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情况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