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准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准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2266 号),同
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7,2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六年,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87.20 万手(872 万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87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722,406.4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862,277,593.5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
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1879 号《验资报告》。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
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工业视觉装备及精密测量仪
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半导体量测设备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智能驾驶及具身智能控制器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91,127.62 87,200.00 86,227.76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
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
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
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
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
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
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树亮 李 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