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6-006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况
为满足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
格)战略发展需要,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已投项目、储备项目、专业团队等
资源,加快推动公司在半导体等战略新兴产业链领域的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苏
州维格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格投资”)与苏州顺融泽实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苏州顺融泽实二期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根据合伙
协议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维格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2,000.00 万元,认购
投资基金 10.2302%份额。上述基金的投向聚焦半导体、新能源、AI、航空航天
等工业科技、战略型新兴产业链未上市企业,通过被投企业上市、并购等合法方
式实现退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
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事项在公司总裁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30063。
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
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道 88 号人工智能产业园 G4-1201-004 单元
(委派代
表:王亚雄)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除公司外其他有限合伙人
其他在基金总认缴规模中占比 1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苏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5D47CXT
(3)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11 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天使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
沙湖基金小镇 5 幢 101 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企业名称:苏州广电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MXYCWXM
(3)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1 日
(4)法定代表人:周子强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 6 幢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
业投资业务;创业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策划服务业务;股权投资、项
目评估、融资策划、上市策划和其他资本运作策划;实业投资;对外投资。(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企业名称:嘉兴南湖容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E90BXT8E
(3)成立日期:2024 年 12 月 27 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容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206 室-79(自主申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企业名称:苏州市吴中盈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DMK4K08Y
(3)成立日期:2024 年 5 月 29 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市吴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龙西路 160 号 203-1 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参与本次认购的其他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拟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投资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吴
中区数据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金具体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苏州顺融泽实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K4MT3998
基金认缴规模:19,55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顺融泽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张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山南路 288 号苏州数智影视文化产业
园 14 号楼 3 层 302
基金管理人: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宗旨:本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以股权投资或附带股权投资权利的债权投资
形式,投向聚焦半导体、新能源、AI、航空航天等工业科技、战略型新兴产业链
未上市企业。
具体认缴出资额如下:
认缴出资额 占出资总 出资 承担责任
合伙人 名称
(万元) 额比例 方式 方式
苏州顺融泽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普通合伙人 250 1.2790% 货币 无限责任
伙)
有限合伙人 苏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3900 19.9488% 货币 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 苏州广电投资有限公司 3000 15.3453% 货币 有限责任
嘉兴南湖容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3000 15.3453% 货币 有限责任
伙)
苏州市吴中盈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有限合伙人 2000 10.2302% 货币 有限责任
合伙)
有限合伙人 苏州维格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 10.2302% 货币 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 其他有限合伙人 5400 27.6212% 货币 有限责任
合计 19,550 100.00%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本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以股权投资或附带股权投资权利的债权投资形式,投向
聚焦半导体、新能源、AI、航空航天等工业科技、战略型新兴产业链未上市企业。
通过被投企业在主要证券市场上市、被其他企业、自然人或投资机构并购等所有
合法方式,顺利实现退出,争取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基金存续期为 8 年(“存续期”),自首次交割日起计算。首次交割日系指,
所有合伙人首期缴款到达托管户的时间(具体日期以基金管理人通知确认为准)。
存续期中前 4 年为投资期,后 4 年为退出期。但在得到合伙人会议同意的情况下,
基金可以提前清算解散。
在投资期届满之后,有限合伙人将无须继续履行其尚未完成的出资承诺。
根据基金投资和项目退出需要,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召开合伙人会议,经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基金退出期可延长 2 年。如基金退出期被延长的,基金的
存续期限应相应顺延,但未经天使母基金同意,基金存续期不应超过天使母基金
存续期。
有限合伙企业的工商经营期限为: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10 年。
作为基金管理人为基金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基金在其存续
期间应按下列规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投资期内,基金按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退出期内,基金按所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中已用于项目投资但尚未退出的
投资本金(每个管理费支付期间的支付标准以各管理费支付期间开始日之剩余投
资本金为计算基础)的【2】%/年支付管理费;
延长期及清算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关键人士事件发生时,投资期中止期间,不收管理费;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方式出资。
基金成立后,各合伙人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缴付出资,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本合伙企业出资根据投资业务的实际需要分 3 期缴付,各期出资比例分别为总认
缴出资额的 40%、30%、30%。
有限合伙企业投资项目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政策的
要求。
有限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半导体、新能源、AI、航空航天等工业科技、战略
型新兴产业链未上市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 50%
(“早期企业投资要求”);
基金分配采取整体“先回本后分利”方式,可分配收入扣除基金费用后先按
照基金各出资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出资人,直至各出资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
剩余的投资收益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予以分配。合伙企业采用整体收益分
配方式,收入分配的顺序和比例如下:
(1)返本。向全体合伙人按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到全体合伙
人取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的总额。
(2)优先回报。如完成上述①条约定后仍有余额,按全体合伙人各自实缴
出资比例全部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直至其就累计实缴出资的总额获得按照每年百
分之八(8%)的单利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
为全体合伙人在期间分配项目中对应的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实际到账之日起到
全体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
(3)普通合伙人追补。如完成上述①条、②条约定后仍有余额,向普通合
伙人分配,直到普通合伙人分配取得的收益与累计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的全部收益
(扣除收回的原始投资额)达到 20%:80%的比例;
(4)80/20 收益分配。如完成上述①条、②条、③条约定后仍有余额,余
额的 80%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管理人将为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共 4 名,由管理
人委派。投资决策需获得至少 3 名委员同意方可通过。首次合伙人会议上,管理
人应向有限合伙人披露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等相关事项。此后,投资
决策委员会人员发生变更的,管理人应于变更发生前 5 日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在保
证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
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有利于公司整合产业链资源,发掘业务机遇,并不断提高
公司技术与业务竞争力,助力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相关投资有利
于公司获取潜在的投资回报,并有效降低投资风险,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
资回报。
本次投资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存在的风险
策、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本基金无
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不超过公司认缴出
资额。
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情况影响较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投资份
额认购、未在投资标的中任职。
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照。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