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转债代码:118062 转债简称:天准转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66 号),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
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7,2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六年,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87.20 万手(872 万张)。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722,406.43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862,277,593.5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
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1879 号《验资报告》。募
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
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工业视觉装备及精密测量仪
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半导体量测设备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智能驾驶及具身智能控制器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91,127.62 87,200.00 86,227.76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1月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
投入金额及拟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调整后拟投入 自筹资金实际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工业视觉装备及精密
化项目
调整后拟投入 自筹资金实际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668,277,593.57 36,903,105.08 36,903,105.08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722,406.43 元(不含税),其中以
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4,952,406.43 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
为 4,952,406.4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以自筹资金已支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付金额
合计 4,952,406.43 4,952,406.43
注:承销费的增值税,系主承销商在划付募集资金前从主承销账户中坐扣含增值税的承销费,
该部分增值税金额由发行人置换其他相关中介费用时扣除。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
[2026]0029 号)。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
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855,511.51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置换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保荐人对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