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
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集团”、“公司”)于近日收到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闽 0111 民初 6354
号、(2025)闽 0111 民初 6355 号、(2025)闽 0111 民初 6356 号),现将涉及的
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关于福州榕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榕投”)与三木集团之间
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号:(2025)闽 0111 民初 6354 号、(2025)闽 0111 民初 6355
号、(2025)闽 0111 民初 6356 号),累计涉案的金额约 11,382.44 万元,公司于
(公告编号 2025-75)。近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已对上述案件审理并作出一审
判决。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上述案件一审判决主要内
容如下:
(一)案件一:2025 闽 0111 民初 6354 号
日解除;
链管理有限公司货款 49,393,550 元并支付违约金(以货款 49,393,550 元为基数,
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自 2025 年 4 月 26 日起计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链管理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 93,444.8 元;
链管理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及保全保险费 14,771 元,合计 19,771 元;
由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50,395 元案件受理费。
(二)案件二:2025 闽 0111 民初 6355 号
日解除;
链管理有限公司货款 20,366,100 元并支付违约金(以货款 20,366,100 元为基数,
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自 2025 年 4 月 26 日起计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链管理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 93,444.8 元;
链管理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及保全保险费 6,106 元,合计 11,106 元;
由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48,096 元案件受理费。
(三)案件三:2025 闽 0111 民初 6356 号
日解除;
链管理有限公司货款 30,168,000 元并支付违约金(以货款 30,168,000 元为基数,
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自 2025 年 4 月 26 日起计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链管理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 93,444.8 元;
链管理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及保全保险费 9,032 元,合计 14,032 元;
由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82,615 元案件受理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涉及的总金额约为 3,833.3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7%。除此之
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各方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案件最终
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案件后续执行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以公司
后续财务核算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调,维护公司的合
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闽 0111 民初 6354 号、
(2025)闽 0111 民初 6355 号、(2025)闽 0111 民初 6356 号)。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