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6-00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6 日(星期五)14:30 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6 日 9:15 时~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6 日
室。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81 人,代表股份 174,075,1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447%。
股本的 0%。
总股份的 20.74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62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
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9 人,代表股份
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无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因此无现场投票,股东
通过网络投票,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韩东丰未参与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债务展
期暨大股东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079,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8%;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089,51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关联关系说明:本次交易由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
和升”)提供担保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股东大连和升、股东北京和升创展食品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和升”)为大连和升的一致行动人、股东韩东
丰担任大连和升的董事,均为本提案的关联股东。股东大连和升所持表决权股份数
量为 107847136 股,北京和升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3203244 股,韩东丰所持表决
权股份数量为 8000000 股。关联股东大连和升按回避表决处理,关联股东北京和升、
韩东丰未参与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774,3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2%;反
对 27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9%;弃权 22,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937,21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822,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6%;反
对 16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6%;弃权 85,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984,91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信息。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提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