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6 17:13: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博云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
的相关规定以及慧博云通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慧博云
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
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慧博云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
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
训重点介绍了资本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募集资金监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运作和社会责任等
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
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
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慧博云通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包括:耿玉龙(保荐代表人)和李世静(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慧博云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
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慧博云通的规范运作水平。
                                       培训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5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世静          耿玉龙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慧博云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