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以增资及借款组
合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及借款对象:海南大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胜达投
资”)、大胜达科技发展(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大胜达”)
? 增资及借款金额及来源:以“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使用
的募集资金 17,484.20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数据,最终金额以销户结转
时资金余额为准)向子公司海南大胜达投资增资约人民币 16,015.60 万元(具体
按届时中国银行挂牌价人民币兑换泰铢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换算),剩余的
募集资金以借款方式提供;并由海南大胜达投资向下属子公司泰国大胜达增资约
人民币 16,015.60 万元(具体按届时中国银行挂牌价人民币兑换泰铢汇率(中间
价)作为基准换算),剩余的募集资金以借款方式提供,以实施募投项目。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向子公司以增资及借款组合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及借款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5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164,705 股,发行价格 8.50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647,399,992.5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6,800,754.71 元(不
含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本 ( 股本 )人 民币 76,164,705.00 元, 增 加 资本 公积 ( 股本 溢价 )人民 币
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085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和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和对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和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
目“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除预留募集资金 2,611.73 万元
用于该项目待支付部分工程设备合同款外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为准)变更至新项目“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2)。
经调整及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及变更后 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
入额 入金额
纸浆模塑环保餐 海南大胜达
基地项目 1
注
限公司
贵州仁怀佰胜智 贵州仁怀佰
产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
泰国包装纸箱生 大胜达科技
注
产基地建设项目 发展(泰国)有
限公司
合计 113,643.37 91,400.50 66,895.18
注 1:该项目调整及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累计实际已投入金额,累计投入
金额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和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三次募集资金;
注 2:该项目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补足。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数
据,最终金额以销户结转的实际结转金额为准;
注 3:贵州仁怀佰胜智能化纸质酒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及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包含募集资
金账户存款利息;
注 4: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拟投入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的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泰国大胜达,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
公司拟以“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 17,484.2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数据,最终金额以销户结转时资金余额为准)向子公司
海南大胜达投资增资约人民币 16,015.60 万元(具体按届时中国银行挂牌价人民
币兑换泰铢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换算),剩余的募集资金以借款方式提供;
并由海南大胜达投资向下属子公司泰国大胜达增资约人民币 16,015.60 万元(具
体按届时中国银行挂牌价人民币兑换泰铢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换算),剩余
的募集资金以借款方式提供,以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一次性投入或分批投入。向子公司借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借款利率按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执行,借款期限自实
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子公司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到期
后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增资及借款仅限于泰国大胜达募投项目的实
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就具体的增资及借款进度、金额、
续借安排根据泰国大胜达的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确定
实施。
四、本次增资及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海南大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一路)10 号 01 室
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
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
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据为 0。
(二)大胜达科技发展(泰国)有限公司
包装机械及相关服务
五、本次增资及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海南大胜达投资增资及借款,并通过海南大胜达
投资直接向下属子公司泰国大胜达进行增资及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募投项目“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顺利
实施,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增资及借款完成后,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泰国大胜达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增资及借款事项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及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公司及海南大胜达
投资、泰国大胜达拟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公司、海南
大胜达投资、泰国大胜达及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将严格按照监
管协议内容,对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审议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以增资及借款组合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 17,484.20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约人民币 16,015.60 万元(具体按届时中国银行挂牌价人民币兑换泰铢汇率(中间
价)作为基准换算)及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提供借款;并由海南大胜达投资直接向
下属子公司泰国大胜达增资约人民币 16,015.60 万元(具体按届时中国银行挂牌
价人民币兑换泰铢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换算)及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审计
委员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以增资及借款组合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
为准)向子公司海南大胜达投资增资约人民币 16,015.60 万元(具体按届时中国银
行挂牌价人民币兑换泰铢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换算)及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提
供借款,并由海南大胜达投资向下属子公司泰国大胜达增资约人民币 16,015.60
万元(具体按届时中国银行挂牌价人民币兑换泰铢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换算)
及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以增资及借款
组合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以增资及借款组合方式实施募
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