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
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
过控股子公司海南大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胜达投资”)及引进战
略投资者 SENDA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下简称“SENDA INTERNATIONAL”),
对公司募投项目“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大胜达科技发展(泰国)
有限公司(Great Shengda Technology Development (Thailand) Co., Ltd,以下
简称“泰国大胜达”)进行增资。
? 投资金额:公司子公司海南大胜达投资拟以募集资金新增出资 72,089.40
万泰铢(折合人民币约 16,015.60 万元,具体按届时中国银行挂牌价人民币兑换泰
铢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换算人民币)、SENDA INTERNATIONAL 拟出资 12,774.60
万泰铢(折合人民币约 2,838.04 万元,具体按届时中国银行挂牌价人民币兑换泰铢
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换算人民币)对泰国大胜达进行增资,公司子公司大胜达
(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大胜达”)本次不参与增资,本次增资完
成后,泰国大胜达的注册资本由 300 万泰铢增至 85,164 万泰铢,公司将通过子公司
海 南 大 胜 达 投 资 及 子 公 司 香 港 大 胜 达 持 有 泰 国 大 胜 达 85% 的 股 权 、 SENDA
INTERNATIONAL 将持有泰国大胜达 15%的股权。因此,泰国大胜达的股权性质由原来
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
? 本次向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尚需履行
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手续,相关审批程序和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
积极推进相关审批进程,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早完成相关备案或审批手续。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本次
交易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5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164,705 股,发行价格 8.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647,399,992.5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6,800,754.71 元(不含税),减
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602,266.94 元,募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38,996,970.85 元 , 其 中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 股 本 ) 人 民 币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085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
户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
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
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和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和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和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9) 。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纸浆模
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除预留募集资金 2,611.73 万元用于该项目待支
付部分工程设备合同款外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17,484.20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数据,最终金额以销户结转时资金余额为准)变更至新项目“泰国包装
纸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经调整及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及变更后 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
入额 入金额
纸浆模塑环保餐 海南大胜达
基地项目 1
注
限公司
贵州仁怀佰胜智 贵州仁怀佰
产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
泰国包装纸箱生 大胜达科技
注
发展(泰国) 18,800.00 17,484.20 0
有限公司
合计 113,643.37 91,400.50 66,895.18
注 1:该项目调整及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累计实际已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
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和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三次募集资金;
注 2:该项目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补足。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数据,
最终金额以销户结转的实际结转金额为准;
注 3:贵州仁怀佰胜智能化纸质酒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及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账
户存款利息;
注 4: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拟投入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 本次向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交易概述
(一)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泰国大胜达为公司募投项目“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18,8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7,815.00 万元,包括土地
购置费用 2,402.32 万元,厂房购置与装修费用共计 6,597.68 万元,设备购置费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数据,最终金额以销户结转时资金余额为准),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为稳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落地,保障“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
高效建设与持续运营,公司拟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 SENDA
INTERNATIONAL。公司子公司海南大胜达投资拟以募集资金新增出资 72,089.40 万泰
铢(折合人民币约 16,015.60 万元)、SENDA INTERNATIONAL 拟出资 12,774.60 万
泰铢(折合人民币约 2,838.04 万元)对泰国大胜达进行增资,公司子公司香港大胜
达本次不参与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国大胜达的注册资本由 300 万泰铢增至
胜达 85%的股权、SENDA INTERNATIONAL 将持有泰国大胜达 15%的股权。因此,泰国
大胜达的股权性质由原来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
(二)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 增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海南大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路)10 号 01 室
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二) 大胜达(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室
进出口贸易、包装产品的设计与服务、纸制品的销售等。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2.98 170.73
负债总额 531.65 366.62
净资产 -198.67 -195.89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2.99 440.96
营业利润 -5.64 10.97
净利润 -5.64 10.96
(三) SENDA INTERNATIONAL PTE. LTD.
(1)注册号:202101076D
(2)成立日期:2021 年 1 月 8 日
(3)注册资本:100,000 新加坡币
(4)法定代表人:陶纯鑫
(5)注册地址:727 CLEMENTI WEST STREET 2, #01-280, SINGAPORE 120727
(6)经营范围:Primary Activity : WHOLESALE OF LOGS, SAWN TIMBER, PLYWOOD
AND RELATED PRODUCTS;Secondary Activity:WHOLESALE OF FURNITURE, HOME
FURNISHINGS AND OTHER HOUSEHOLD EQUIPMENT N.E.C.
(7)股权结构:单永根 70,000 新加坡币(70%),陶纯鑫 30,000 新加坡币(30%)
(8)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新加坡币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84.82
负债总额 778.47
净资产 6.35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营业利润 0.00
净利润 -0.99
它关系说明
SENDA INTERNATIONAL 与公司产权、业务、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
关系。
SENDA INTERNATIONAL 资信状况良好。
四、 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胜达科技发展(泰国)有限公司)
机械及相关服务
(二)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出资人
出资额(泰铢)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额(泰铢)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海南大胜达投资 2,970,000 9,900 99% 723,864,000 2,412,880 84.996%
香港大胜达 30,000 100 1% 30,000 100 0.004%
SENDA 0 0 0 127,746,000 425,820 15.000%
INTERNATIONAL
合计 3,000,000 10,000 100% 851,640,000 2,838,800 100.000%
五、 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协议主体
甲方一: 海南大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二:SENDA INTERNATIONAL PTE. LTD
乙方: 大胜达(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丙方:Great Shengda Technology Development (Thailand) Co., Ltd(以下
简称“目标公司”)
(二) 增资事宜
法有效的公司注册证明(注册号:0105568125499),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其注册资
本为 300 万泰铢;
议约定的条件认购目标公司上述新增注册资本。
本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在各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就甲方向目标公司增
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增资
中:
(1)海南大胜达投资向目标公司新增出资 72,089.4 万泰铢,认购目标公司
增加的注册资本 72,089.4 万泰铢(对应目标公司 240.298 万股股份);
(2)SENDA INTERNATIONAL 向目标公司新增出资 12,774.6 万泰铢,认购目
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 12,774.6 万泰铢(对应目标公司 42.582 万股股份)。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泰铢)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海南大胜达投资 2,970,000 9,900 99%
香港大胜达 30,000 100 1%
合计 3,000,000 10,000 100%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泰铢)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海南大胜达投资 723,864,000 2,412,880 84.996%
香港大胜达 30,000 100 0.004%
SENDA INTERNATIONAL 127,746,000 425,820 15.00%
合计 851,640,000 2,838,800 100%
目标公司股权享有完全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交易文件及泰国法律所享
有的股东权利、交割日之前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全部所有者权益。
及其他必要法律手续。
第二条 增资款支付和变更登记
甲方履行支付增资款的义务应以下列先决条件(“先决条件”)已全部得到满
足或由甲方作出书面豁免为前提:
(1) 交易文件已完成签署及生效,且该等交易文件的签署不违反法律法规;
(2) 甲方已办理完成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境外投资备案相关手续;
(3) 目标公司已完成本次增资相关的行政审批、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该等
行政审批、变更登记和备案至少应包括(i)将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本协议第 1.3
条所述的情况;以及(ii)完成新公司章程的备案),取得目标公司新的注册证书。
(1) 在本协议第 2.1 条先决条件全部达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海南大胜达投
资应向目标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增资款 72,089.4 万泰铢;SENDA INTERNATIONAL
应向目标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增资款 12,774.6 万泰铢(“交割”,交割之日
称为“交割日”)。
(2) 目标公司应于甲方支付增资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该甲方交付记载甲方完
成交割后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出资证明书(原件并加盖目标公司公章)及最新的股
东名册(原件并加盖目标公司公章)。
第三条 公司治理及优先合作
委派 2 名,SENDA INTERNATIONAL 委派 1 名。
的规定执行;甲方、乙方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新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目标公司、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于价格、质量、交货期及付款条件),甲方二及其关联方在泰国境内的生产经营中
涉及的产品包装采购,优先考虑由目标公司供应,并协助提供当地政府社会及配套
资源。
第四条 保密
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获悉的与本次增资及本协议各方的有
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是本协议各方向已签署合适保密协议的中介机构(包
括但不限于律师、审计师等专业顾问)提供相关信息的除外。
的有效性。
第五条 违约责任
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及为
此支出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差旅费、
评估费等)。守约方除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效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论或诉求(以下简称“争议”),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在杭州由仲裁庭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庭的仲裁裁决为终局仲裁,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使得
任何该等仲裁裁决及时得以执行,并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本条的规定不应阻
止各方申请出于任何原因可以获得的任何诉前保全或禁令救济,包括但不限于确保
随后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方面继续其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善意履行。
第七条 协议生效、变更、解除
及其股东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经其各自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之日起生效。
协议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满 60 个工作日仍未全部满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
解除本协议,且无需对其他各方承担任何责任。
利。
第八条 其他
宜所做出的任何其它书面及口头的协议或其它文件。
(1) 各方应按照相关法律各自承担与签署、递交、履行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税
费。对于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纳税义务人的税费,应由接受相关款项的一方承担。
(2) 各方同意,各自独立承担因本次增资所产生的和本次增资相关的各项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审计及财务顾问费等)。
务转让给第三方,但甲方一有权向甲方一的关联方转让甲方一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和义务并不受任何限制。
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是分别的而非连带的。
另行签订登记机关要求或认可的增资协议,但各方同意并确认,任何为本次增资向
登记机关提交的增资协议仅为本协议之部分或全部内容之重述,并不构建额外及新
的权利义务关系,且如果前述版本与本协议有任何不一致的,应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各方各执一份,其余正本用于向相关部门报送。每份正
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 本次向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公司的影响
INTERNATIONAL,公司对泰国大胜达的持股比例由 100%调整为 85%,但泰国大胜达仍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亦不会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及经营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股东在泰国具备本地土地资源与成熟园区运营优势,具备优质的配套资源,可为泰
国大胜达项目的厂房建设、产能布局提供帮助。同时,该股东产业深耕泰国市场多
年,拥有覆盖泰国及全球的优质客户资源,能够为泰国大胜达项目工厂提供一定的
包装订单资源。 通过资源共享,泰国大胜达可直接对接核心客户需求,快速获取高
质量订单,缩短市场培育周期。借助其现有园区载体,项目可迅速落地,加快产能
释放,进一步控制建设与运营成本,提升本地化运营效率。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不会对募投
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七、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和核查意见
于向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经审议,公司对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 SENDA INTERNATIONAL,是为稳步推进公司全
球化战略落地,保障“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高效建设与持续运营。
本次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募集资金的
投入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发展的需要,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本次增资及引入战略投
资者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将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尚需履行相关部门备案或
审批手续。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进战略投资
者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续将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事
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