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1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
新材”)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和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
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
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1,080,000.00 万
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以下简称“楚江高精铜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
超过 27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以下简称“清远高精铜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
超过 14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以下简称“楚江电材”)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以下简称“楚江合金”)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上述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和 2025 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江高精铜带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以下简称“农行芜湖经开区支行”)申请 27,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农行芜湖经开区支行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 213,520 万元,本
次担保后公司对楚江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 240,520 万元。
远高精铜带向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大丰银行
广州分行”)申请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大丰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 125,800 万元,本
次担保后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 130,800 万元。
材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合肥分行”)
申请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平安
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电材的担保余额为 176,060 万元,本次担
保后公司对楚江电材的担保余额为 186,060 万元。
金向以下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1)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
下简称“农行芜湖经开区支行”)申请 5,4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
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农行芜湖经开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芜
湖分行”)申请 6,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芜
湖分行”)申请 3,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中国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 54,100 万元,本次担保
后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 69,5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情况如下:
担保余 是
被担保 本次新
经审批可 本次担 本次担 额占上 剩余可 否
担保方 方最近 增担保
序 用担保总 保前担 保后担 市公司 用担保 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金额
号 额度(万 保余额 保余额 最近一 额度(万 联
例 产负债 (万
元) (万元) (万元) 期净资 元) 担
率 元)
产比例 保
安徽楚江高
公司
清远楚江高
公司
安徽楚江高
公司
安徽楚江高
有限公司
安徽楚江特
钢有限公司
安徽楚江精
公司
芜湖楚江合
公司
芜湖楚江合
有限公司
顶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湖南顶立智
公司
江苏鑫海高
限公司
安徽鑫海高
限公司
江苏天鸟高
有限公司
安徽楚盛循
用有限公司
安徽楚江森
公司
芜湖天鸟高
公司
合 计 1,080,000 903,378 57,400 960,778 110.76% 119,222
备注: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
议、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2,939.30 385,468.67
负债总额 170, 319.51 185,759.31
净资产 182,619.80 199,709.36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1,411.01 554,253.81
利润总额 -9,937.80 19,652.02
净利润 -7,678.86 17,089.56
为全资子公司。
审计)。
状况良好。
(二)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或禁止经营的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
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2,730.96 214,306.56
负债总额 140,097.87 141,048.78
净资产 72,633.09 73,257.78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5,870.73 337,718.53
利润总额 9,850.28 6,829.28
净利润 8,411.45 5,724.69
为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
状况良好。
(三)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高科技导电材料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废
旧五金家电、电子电器产品、线缆回收拆解;再生金属提炼、熔铸、
加工、仓储、销售(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3,857.43 340,873.83
负债总额 169,218.12 283,872.01
净资产 54,639.32 57,001.82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45,675.20 771,677.77
利润总额 -7,187.12 2,863.67
净利润 -5,166.77 2,362.51
公司。
经审计)。
良好。
(四)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电线电缆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
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8,525.73 109,088.38
负债总额 58,251.54 66,914.85
净资产 40,274.20 42,173.53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5,898.97 212,167.88
利润总额 5,517.25 2,958.34
净利润 4,896.94 2,639.33
公司。
经审计)。
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高精铜带担保时,与农行芜湖经开
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甲方)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
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
费用。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清远高精铜带担保时,与大丰银行广州
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差旅费用、公告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
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
确定。
(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担保时,与平安银行合肥分行
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担保时,与农行芜湖经开区支
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甲方)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
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
费用。
(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担保时,与招商银行芜湖分行
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
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担保时,与中国银行芜湖分行
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
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
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注:2026 年 01 月 15 日收到上述六份银行签约完成的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 2025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原因是满
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
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楚江高精铜带、清远高精铜带、楚
江电材、楚江合金,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对上述
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发展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
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资产优良、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
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
为人民币 960,778 万元(其中:为楚江高精铜带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
币 240,520 万元、为清远高精铜带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30,800 万
元、为楚江电材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86,060 万元、为楚江合金累
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9,5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未经审计)110.76%。
公司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书;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