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6-004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2026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公司会议室。
合的方式。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1 人,代表股份 155,220,19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508%(“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截至
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7,711,82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6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8 人,代
表股份 7,508,3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9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9 人,代表股份 10,503,9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995,56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4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8
人,代表股份 7,508,3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91%。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君泽君
(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司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90,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591%;反对 504,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2%;弃权 24,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74,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618%;反对 504,7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57%;弃权 24,4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5%。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司上市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75,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491%;反对 508,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4%;弃权 36,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59,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42%;反对 508,1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81%;弃权 36,5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7%。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58,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384%;反对 506,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0%;弃权 55,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42,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571%;反对 506,0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81%;弃权 55,1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48%。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88,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578%;反对 506,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0%;弃权 25,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72,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427%;反对 506,0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81%;弃权 25,1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58,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384%;反对 506,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0%;弃权 55,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42,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571%;反对 506,0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81%;弃权 55,1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48%。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58,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384%;反对 506,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0%;弃权 55,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42,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571%;反对 506,0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81%;弃权 55,1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48%。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83,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544%;反对 511,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4%;弃权 25,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67,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932%;反对 511,2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76%;弃权 25,1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86,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565%;反对 508,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3%;弃权 25,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70,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237%;反对 508,0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72%;弃权 25,1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46,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306%;反对 508,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3%;弃权 65,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30,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410%;反对 508,0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72%;弃权 65,3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9%。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15,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103%;反对 509,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1%;弃权 95,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899,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411%;反对 509,2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86%;弃权 95,6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03%。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14,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100%;反对 507,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8%;弃权 98,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898,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373%;反对 507,1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86%;弃权 98,1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4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16,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109%;反对 508,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8%;弃权 95,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00,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506%;反对 508,7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38%;弃权 95,1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56%。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19,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129%;反对 507,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8%;弃权 93,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03,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792%;反对 507,1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86%;弃权 93,7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22%。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19,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129%;反对 507,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8%;弃权 93,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03,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792%;反对 507,1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86%;弃权 93,7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22%。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47,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309%;反对 509,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0%;弃权 63,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31,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457%;反对 509,1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76%;弃权 63,7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6%。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19,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129%;反对 507,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8%;弃权 93,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03,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792%;反对 507,1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86%;弃权 93,7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22%。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39,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256%;反对 487,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9%;弃权 93,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677%;反对 487,2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91%;弃权 93,8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32%。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39,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256%;反对 487,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9%;弃权 93,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677%;反对 487,2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91%;弃权 93,8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32%。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37,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243%;反对 487,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3%;弃权 95,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0,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486%;反对 487,8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48%;弃权 95,2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65%。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项表决)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39,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256%;反对 487,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9%;弃权 93,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677%;反对 487,2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91%;弃权 93,8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32%。
提案审议通过。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39,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256%;反对 487,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9%;弃权 93,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2,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677%;反对 487,2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91%;弃权 93,8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32%。
提案审议通过。
行上市后适用)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37,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243%;反对 487,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2%;弃权 95,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0,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486%;反对 487,6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29%;弃权 95,4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84%。
提案审议通过。
委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54,4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355%;反对 463,4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6%;弃权 102,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8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38,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143%;反对 463,487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25%;弃权 102,2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32%。
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60,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392%;反对 470,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2%;弃权 89,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43,8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676%;反对 470,587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01%;弃权 89,5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23%。
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43,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288%;反对 480,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6%;弃权 95,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7,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144%;反对 480,587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53%;弃权 95,6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03%。
提案审议通过。
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33,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220%;反对 490,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7%;弃权 96,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17,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144%;反对 490,0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58%;弃权 96,6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98%。
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37,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249%;反对 487,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8%;弃权 95,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1,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572%;反对 487,0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72%;弃权 95,1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56%。
提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名称:顾明珠、翟依琳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