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 :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3262 债券简称:神宇转债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
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97.1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
股本的 1.10%;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3.50 万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1%;
部分 6 人(其中 3 人同时系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神宇股份”或“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向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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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的共计 39 名激励对象办理 270.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819.25 万股的 4.68%。其中,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84.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819.25 万股的 0.84%,预留部分约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7.99%。
价格为 6.75 元/股(调整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
归属登记之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
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人(其中 3 人同时系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
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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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2)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
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获
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
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对象归属部门的贡献大
小情况将激励对象类别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激励对象 23 人,第二类激励对象 8
人,第三类激励对象 8 人,公司对三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具
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激 第二类激 第三类激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励对象归 励对象归 励对象归
属比例 属比例 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40% 30% 20%
第一个归属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30% 30% 30%
第二个归属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30% 40% 50%
第三个归属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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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
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
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
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
票归属事宜。
(1)所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
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
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 6 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6 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发生
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事宜。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度、2024年度两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率不低于 15%;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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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32%;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
第三个归属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下同。
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
激励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以达到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
件之一。
年度绩效考核于 2023 年度、2024 年度两个会计年度每年一次,并根据各项
考核指标的达成情况确定员工绩效得分和绩效等级。当公司绩效考核达到归属条
件时,激励对象只有在归属期的上一年度考核等级在 B 级以上(含 B 级),才可
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归属期内所获授的全部/部分权益进行归属,否则,
其相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
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A)、(B)、(C)三个等级
评分,每一级别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等级 归属比例
优秀(A) 100%
良好(B) 80%
不合格(C) 0%
对于本激励计划的某一激励对象,其根据本激励计划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同时满足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考核指标后方可归属。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
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
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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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延期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取消部分议案、增加临时提
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
案。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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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提出了建议,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提出了
建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18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9 名激励对象以 6.66 元/股的价
格授予 68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以 6.66 元/股的价格授予 14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因公司已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0.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
授予)由 6.75 元/股调整为 6.66 元/股。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中确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0 万股,本次预留授予
数量为 147 万股,剩余 3 万股不再授予,到期自动作废失效。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
因公司已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2023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0 元(含税)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6.66 元/股调整为 6.39 元/股。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上述激励
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 万股。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已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2024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0 元(含税)本
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6.39 元/股调整为 6.15 元/股。
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
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80 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合计为 270.60 万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36 人,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共计 6 人(其中 3 人同时系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18 日,第二个等待期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届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6 年 7 月 17 日。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届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2026 年 4 月 11 日。
(三)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情况说明
是否达到归属条件的
归属条件
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归属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79,540,451.02 元,剔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
首次授予第一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 份支付费用(税后)
个归属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2、以 2022 年净利润 24,755,411.93 元影响后相
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对 于 2022 年 增 长 率 为
注:1、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下同。 的考核要求,满足首次授予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 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
据,下同。 考核条件。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且仍在职
激励对象共 36 人。预留授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
予且仍在职激励对象共 6 人
职期限。
(其中 3 人同时系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
定,对激励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以达到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作为 本次可归属共计 40 名激励
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之一。 对象。由于 1 名首次授予的
年度绩效考核于 2023 年度、2024 年度两个会计年度每年一次,并根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据各项考核指标的达成情况确定员工绩效得分和绩效等级。当公司绩 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效考核达到归属条件时,激励对象只有在归属期的上一年度考核等级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在 B 级以上(含 B 级),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归属期内 制性股票共计 8.80 万股由
所获授的全部/部分权益进行归属,否则,其相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 公司作废。其中,首次授予
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A)、(B)、(C)三 部分的 36 名激励对象 2024
个等级评分,每一级别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等
考核等级 归属比例 级均为优秀(A),本次归
属比例均为 100%。
优秀(A) 100%
预留授予部分的 6 名激励对
良好(B) 80% 象 2024 年度个人层面业绩
不合格(C) 0% 考核等级均为优秀(A),
对于本激励计划的某一激励对象,其根据本激励计划被授予的限制性 本次归属比例均为 100%。
股票在同时满足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考核指标后方可归属。激励对 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
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 规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
属的股票数量。 宜。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
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首次授予部分 6 个月的额外
限售期将于 2026 年 1 月 17
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 限售期 6 个月的等待期于
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 2025 年 10 月 11 日届满。公
属条件且满足 6 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司将办理对应批次满足归
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
属事宜。
综上所述,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归属,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
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本次归属限制性
获授的限制
序 本次归属的限 股票数量占已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号 制性股票数量 授限制性股票总
(万股)
量的比例(%)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31 人)
合计 657.00 197.10 30%
(二)预留授予部分
本次归属限制性
获授的限制
序 本次归属的限 股票数量占已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号 制性股票数量 授限制性股票总
(万股)
量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3 人)
合计 147.00 73.50 50%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因离职、
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1 月 20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70.6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51%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
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神
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第 226 号),对公司 2023 年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1 月 6 日止,公司已收到 39 名激励对象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 16,641,900.00 元,
归属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15 元,认购方式全部为货币认购。其中,计入股本人
民币 2,706,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3,935,900.00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1
月 20 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 量 ( 股 ) 数 量 ( 股 )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3,990,733 30.09 - 53,990,733 29.6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439,793 69.91 2,706,000 128,145,793 70.36
三、股份总数 179,430,526 100.00 2,706,000 182,136,526 100.00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53,310,963.67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30 元/股。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
本将由 179,430,526 股增加至 182,136,526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
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
废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
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相关归属条件均
已成就,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
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
披露义务,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继
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五)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