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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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恒生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彭政纲先生主持了
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全体董事讨论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
举彭政纲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后,公
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保证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补选职工董事蒋建圣先生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汪祥耀先生(召集人)、宋艳女士、周淳女士、
朱超先生共同组成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及
召集人的议案》,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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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第九届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补选职工董事蒋建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
略投资委员会成员,与彭政纲先生(召集人)、范径武先生、韩歆毅先生、朱超
先生共同组成第九届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同意补选职工董事蒋建圣先生为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与彭政纲先生(召集人)、韩歆毅先生、
田素华先生、周淳女士共同组成第九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部分相关制度。
本次修订、制定的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管理制度 制定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