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003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租赁”,为上
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上海 华 瑞 沪一 飞机 租 赁 有限 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 (以下简称“华瑞沪一”),为华瑞
租赁的全资子公司
华瑞租赁以其持有的华瑞沪一 100%
本次担保金额 股权进行质押担保,股权出资额为 5
担保对 万元
象
本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融资,盘活存量资产的需要,华瑞租赁下属全资子公司华瑞沪一预计将在
开展租赁业务,根据项目要求,需华瑞租赁对华瑞沪一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具体
为将华瑞租赁持有的华瑞沪一 100%股权质押给鹏远中衢租赁,股权的出资额为 5
万元。
该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二)内部决策程序
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98 亿元(含存续担保余额)。包含爱建集
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对爱建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
保,并视实际需求由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经营
班子根据业务以及担保发生情况,在相关额度范围内调整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的具体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
的各项事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爱建集团或
华瑞租赁及其子公司为华瑞租赁及其子公司(含新设)提供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6 亿元。爱建集团或其他控股子公司为爱建集团或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
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8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对外披露
的临 2025-013、016 号公告)
集团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华瑞沪一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间接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陈震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507083406
成立时间 2015-08-26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 530 号 A5 库区集中
注册地
辅助区三层 318 室
注册资本 5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飞机的融资租赁(限 SPV)和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
租赁财产及租赁财产的进出口业务;租赁财产的残值处
经营范围
理;租赁交易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912 21,809
负债总额 17,773 18,371
资产净额 3,139 3,438
营业收入 1,833 2,532
净利润 562 861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合同债权人(质权人、出租人):鹏远中衢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债务人(承租人):上海华瑞沪一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出质人: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股权质押
担保金额:为华瑞租赁持有的华瑞沪一100%股权,出资额为5万元
担保期间:质权与主债权同时存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获得足额清偿后,
质权才消灭。主债权为质权人与华瑞沪一签订的《飞机融资租赁协议》(包括其
所有附件及补充协议,简称“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债权。
担保范围: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无论该债权是否
基于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付的租金(包括摊销本金
和租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提前终止款项、回购价款、贷款前端费、手续费、
提前还款费以及承租人按照主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以及承租人应
当履行的除金钱支付义务以外的其他义务,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金利率变化
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质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
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诉讼费、
仲裁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审计费、评估费、
拍卖费、政府规费、律师费、差旅费及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承租人承担费用等);
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付的其他款项。
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应本
着诚信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质权人住所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
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华瑞租赁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为满足其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之
需,提高了其融资或获取授信的能力,从而增强其盈利能力,有利于其良性发展,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战略。
本次为华瑞租赁全资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为
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方的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经审议生效的对外担保额度
为人民币 9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余额为 169,517.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4.4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 备查文件
《股权质押合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