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电气”或“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博菲电气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的主要内容
博菲电气拟以自有资金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菲控股”)共同投资海宁启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启源”),其中
公司和博菲控股拟分别出资 2,338.28 万元和 1,079.28 万元,用于海宁启源的经营
活动。
(二)关联关系介绍
任海宁启源董事;同日,陆云峰经海宁启源董事会选举为海宁启源董事长。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宁启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
向海宁启源出资构成关联交易。
博菲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博菲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博菲控股共同向海宁启源出资构成关联交
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云峰、凌莉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12-21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隆兴路118号主办公楼3楼
法定代表人:凌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代码:91330481MA28A4CC8T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
划;市场营销策划;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包装服务;包装材料
及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专用化学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陆云峰持股51.00%、凌莉持股49.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428.03 5,477.84
总负债 3,816.31 705.53
净资产 4,611.72 4,772.31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60.59 -68.8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宁启源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4-12-20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硖石街道鹃湖科技创新园7幢131室
法定代表人:张月松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代码:91330481MAE8P6GF7Y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
办公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989.00 -
总负债 2,417.21 -
净资产 2,571.80 -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
净利润 -66.20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博菲控股按照对海宁启源的持股比例,同比例以现金
方式出资,海宁启源的其他股东根据各自持股比例承担对应的责任,收益分配和
亏损承担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安排。本次交
易不涉及对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博菲电气与海宁启源的投资协议
第一条 投资项目内容
被投资公司名称:海宁启源置业有限公司。
被投资公司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00%
投资项目内容:启源大楼项目建设。
投资项目概算:24,641万元。(预估金额,最终金额视项目发展确定)
第二条 项目出资
海宁启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预计启源大楼
的投资概算为24,641万元。
第三条 出资方式和期限
博菲电气占海宁启源9.4894%股份,根据项目概算24,641万元确定,博菲电
气预计需支付海宁启源2,338.28万元。其中94.8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243.39万
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支付,具体的付款时间由海宁启源董事
会讨论决定,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博菲电气。
(二)博菲控股与海宁启源的投资协议
第三条 出资方式和期限
博菲控股占海宁启源4.3800%股份,根据项目概算24,641万元确定,博菲控
股预计需支付海宁启源1,079.28万元,其中43.8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035.48万
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支付,具体的付款时间由海宁启源董事
会讨论决定,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博菲控股。
除上述条款外,其余条款详见博菲电气与海宁启源的投资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通过投资海宁启源参与海昌商会的商务服务业务,该投资有助于加强
公司与本地商会企业之间的交流联系,使公司更紧密地融入当地产业生态,增强
公司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符合公司业务战略发展规划。启源大
楼项目建成后公司拟认购楼层将作为自有办公场所使用,提升公司对外品牌形象。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金额为100万元(不含本次),与关联方博菲控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
资符合公司业务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授权
管理层实施具体工作。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
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关
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东旭 刘可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