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昆股份: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5 18: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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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于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 购股 份 》 等相 关 规定 , 公 司拟 对 回购 专 用 证券 账 户 中的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桐昆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上述 21,225,873 股股票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2,400,227,363 元变更为人民币 2,379,001,490 元、
公司股份总数由 2,400,227,363 股变更为 2,379,001,490 股。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
行修改,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
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
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
为准。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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