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 关于石岩玻璃加工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5 17: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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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海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6-005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项目尚未正式开工建设,实施进度滞后,项目实施主
体深圳市启迪三鑫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三鑫科技
园”)未能按约定时间向公司交付回迁物业。公司将持续关注跟进项
目实施进展情况,积极督促启迪三鑫科技园推进项目建设,保障公司
利益。石岩玻璃加工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整体实施期限较长,受城市
更新政策调整、城市规划变更、履约能力、市场以及不可抗力等方面
因素影响,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项目背景及概况
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报城市更
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以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黄峰岭工业
区的生产园区申报城市更新项目,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披露
的《关于申报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2)
                             。
石岩街道中航三鑫玻璃加工厂城市更新单元”已被列入《2018 年深
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七批计划》
                。
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启迪三鑫科技园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公司与启迪
三鑫科技园签订《中航三鑫石岩分公司搬迁补偿协议》,启迪三鑫科
技园同意向公司支付 10,000 万元的搬迁补偿费,搬迁补偿费包括人
员安置费用、设备拆除费用、运输费用、搬迁后的设备安装、调试及
维修费用、设备临时放置场地费、停工损失费等。详见公司已披露的
《关于石岩城市更新项目获得搬迁补偿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
与合作方签署了《关于中航三鑫玻璃加工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搬迁补
偿安置协议》,协议约定:“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40 个月内将
回迁物业交付甲方(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交付的,入伙时间相应
顺延,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最迟不得超过 12 个月交付)。”详
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与启迪三鑫科技园签署石岩玻璃加工厂城
市更新单元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9)等
相关公告。
公共利益,在确定实施主体后,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甲方)与启迪三鑫科技园(乙方)及深圳市正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丙方)签订《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约定丙方开具以甲方
为受益人,以乙方为被保证人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担
保金额为向政府移交的公共设施和应向业主提供的回迁安置物业部
分经评估的建设资金 2.16 亿元。若乙方未履约,甲方有权另行选择
施工单位负责代为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回迁安置物业、配建保障性住
房、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并从监管资金账户直接划扣所需资金。同
年 2 月,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印发《深圳市宝安区石
岩街道中航三鑫玻璃加工厂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书》,启迪三
鑫科技园作为实施主体获得政府确认。
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中航三鑫玻璃加工厂城市更新项目建筑物拆除意
见的复函》
    ,确认项目范围内需注销房地产证书的建筑物已全部拆除。
新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规定:城市更
新实施主体确认后,后续程序为原有建筑物拆除和不动产权属注销登
记。公司完成石岩城市更新项目所属的房地产权证书注销工作。
园分别签署了《公共利益用地补偿协议书》和《建设用地补偿协议书》
                              。
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石岩玻璃加工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签署补偿协
议书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7)
                     。
地整备局出具的《〈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中航三鑫玻璃加工厂城市
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书〉延期决定书》
                 (深宝更新函〔2022〕7 号)
                                ,
同意确认书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2 月 4 日。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
收到石岩玻璃加工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书延期决定书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到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出具的《关于实施主体确认书
的通知》
   (深宝更新函〔2023〕1866 号)
                     ,确认启迪三鑫科技园于 2021
年 2 月 5 日、2022 年 1 月 14 日取得的《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中航
三鑫玻璃加工厂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书》
                    (深宝更新函〔2021〕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中航三鑫玻璃加工厂城市更新项目
实施主体确认书〉延期决定书》(深宝更新函〔2022〕7 号)在原到
期日已续期,同时删除该确认书及延期决定书“有效期 1 年,自核发
之日起计”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石岩玻璃加工厂城市更
新单元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书通知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9)
                                 。
置协议》
   (公告编号:2020-081)关于回迁物业交付时间的约定:
                               “乙
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40 个月内将回迁物业交付甲方(如因非乙
方原因导致延迟交付的,入伙时间相应顺延,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但最迟不得超过 12 个月交付)。”截至 2024 年 4 月,项目尚未正式开
工建设,实施进度滞后,致使启迪三鑫科技园未能按约定时间向公司
交付回迁物业。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石岩玻璃加工厂城市更新单元
项目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3)
                     。
迪科技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方拟通过各自优势、资源互补,积极
把握市场机遇,联手在工程建设、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区开发运
营等领域建立长期、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和高质量发展,
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三方就包括石岩项目在内的重点合作项目
达成初步合作意向。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0)
              。
  二、项目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项目仍未正式开工建设,实施进度滞后,启迪三鑫科
技园未能按约定时间向公司交付回迁物业。公司与中国铁建昆仑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启迪科技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
作协议》
   ,截至目前,三方尚未签署任何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跟进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积极督促启迪三鑫科技
园推进项目建设,保障公司利益。本项目整体实施期限较长,受城市
更新政策调整、城市规划变更、履约能力、市场以及不可抗力等方面
因素影响,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
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与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启迪科技发展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三方
之间的具体业务往来和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具体项目合作协议
的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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