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5 16:07:0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铂科新材”)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委派
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檀倩聪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对铂科新材的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相关人员及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等进行了现场培训,
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对应期间
三、培训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智谷研发楼 B 栋 13 楼铂科新材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简介
年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旨在进一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募集资金监管,加强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修订的内容主要
包括:一是强调募集资金使用应专款专用,专注主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
从严监管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和使用进度缓慢;三是强化募集资金安全性;四是提
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五是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六是做好与独立董事制度改
革和《公司法》修订的衔接调整。
  为加深公司及培训对象对监管政策的理解,针对上述修订内容同时结合近期
相关监管处罚案例,保荐机构向公司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逐项讲解。
五、培训效果
  现场培训期间,公司相关人员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沟
通交流,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本次培训使公司参加培训人员加深了对《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并进一步增强了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规范使用的意识。本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檀倩聪                  陈立国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铂科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