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铂科新材”)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委派
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檀倩聪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对铂科新材的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相关人员及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等进行了现场培训,
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对应期间
三、培训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智谷研发楼 B 栋 13 楼铂科新材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简介
年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旨在进一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募集资金监管,加强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修订的内容主要
包括:一是强调募集资金使用应专款专用,专注主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
从严监管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和使用进度缓慢;三是强化募集资金安全性;四是提
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五是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六是做好与独立董事制度改
革和《公司法》修订的衔接调整。
为加深公司及培训对象对监管政策的理解,针对上述修订内容同时结合近期
相关监管处罚案例,保荐机构向公司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逐项讲解。
五、培训效果
现场培训期间,公司相关人员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沟
通交流,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本次培训使公司参加培训人员加深了对《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并进一步增强了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规范使用的意识。本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檀倩聪 陈立国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