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汇洲 公告编号:2026-002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事项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姜学谦先生、董事会秘书武宁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
原因,姜学谦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副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
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任职;因个人原因,武宁女
士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姜学谦先生、
武宁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
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学谦先生持有公司 2,076,000 股股票,武宁女士持有
公司 577,600 股股票,两人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仍将
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变动的规定。
姜学谦先生、武宁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姜
学谦先生、武宁女士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会议同意提名刘京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 2026 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任期自
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董事候选人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
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调整了公司组织机构,并对现有董事会组成进行了调整,
新增 1 名职工董事席位(董事会共 9 名董事的数量保持不变)。该调整已经公司
决通过,同意选举陈灿梅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
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
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张丽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
张丽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5660012
电子邮箱:dsh@hzitg.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新融中街 1 号院首特钢大厦 1 号楼
四、变更证券事务代表事项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会议同意聘胡冰洋女士(简历见附件)
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胡冰洋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已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胡冰洋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5660012
电子邮箱:dsh@hzitg.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新融中街 1 号院首特钢大厦 1 号楼
特此公告。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刘京平,女,196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
年 1 月-2006 年 7 月,任中美合资北京京迪图形图像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 年 7
月-2007 年 12 月,任 L'S 泛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07 年 12 月-2017 年 6
月,任北京国利机构董事长;2017 年 7 月至今,任北影阳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刘京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灿梅,女,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具有律师执业资格。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2015
年 4 月至 2019 年 5 月,历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法
务高级经理(投资方向);2019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法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陈灿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丽,女,198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 年 7 月-2015 年 6 月任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助理;2015 年 7 月-2019 年 6 月任探路者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张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
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胡冰洋,女,199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9 年 6 月至今,任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
专员一职。
截至本公告日,胡冰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
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