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4 19: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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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
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康金生先生、杨巍先生、赵东辉女士、任
颋先生、李小雄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隋欣女士、刘
宏伟先生、韩先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隋欣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宏伟先生、韩先
才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
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3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隋欣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
数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
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1:
                 候选人简历
权,研究生学历,持有高级工程师(电气)资格证书。曾任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
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辽宁永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辽宁光
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阳平罗湾城市更新有限公司董事长,
新基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康金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康金生先
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康金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
曾任辽宁浩天世纪实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迪爱斯(辽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
经理,新基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新基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巍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杨巍先生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巍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
历。曾任辽宁省工联物资燃料公司总经理助理,沈阳红网科技有限公司三星产品
事业部经理,沈阳米兰时代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基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现任新基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赵东辉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赵东辉女
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东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
持有正高级工程师证书。曾任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辽宁牧龙
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辽宁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辽宁育能科技有限公
司总经理。现任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
  任颋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任颋先生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任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
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曾在深圳国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作。现
任公司董事,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兼任深圳
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深圳市智慧城市产投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深圳市易图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小雄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李小雄先
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小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证书。曾任辽宁中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总经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辽宁金成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兴福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微控飞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隋欣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隋欣女士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隋欣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情形。
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工艺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刘宏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刘宏伟先
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宏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
曾任国网湖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中国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高级
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副主任。
  韩先才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韩先才先
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先才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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