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5 证券简称:瑞立科密 公告编号:2026-001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子股份有限公司A栋205会议室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3人,代表股份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97,108,538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895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8人,代表股份9,917,62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504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60人,代表股份9,977,72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5.53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人,代表股份60,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0.03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58人,代表股份9,917,626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5.5043%。
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71,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7%;反对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22,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98%;反
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1%;弃权6,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如意律师、范玥宸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