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6/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7 月 15 日~2026 年 1 月 14 日
预计回购金额 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9.09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0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
实际回购金额 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0元/股~0元/股
一、 回购实施情况
根据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第二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内容,按照《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通过实施回购股票方案,公司股
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回购股
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时,公司有权终止回购,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截至 2026 年 1 月 14 日,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鉴于公司股价自 2025 年 6 月 28 日披
露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至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期限内最低
收盘价格为 19.11 元/股,每一交易日收盘价格均超过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价格上
限,即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且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9.09 元,因
此公司在回购期限内未实施回购。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
案完成本次回购。
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符合回购方案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
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减
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09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
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5-017)、《丛麟科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丛麟科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自公司首次披
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 股份变动情况及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股份结构未发生变动,亦不涉及已回购股份的处
理安排。
特此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