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在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 月 11 日以书面或邮件的方
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成海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
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中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条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拟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具体方案如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
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3,000.00】万元(含本数),
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
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
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
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
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
本息的事项。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
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
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
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
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
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价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
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
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
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
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公
司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
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
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
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
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
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
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人民币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
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
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
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
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
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
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
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
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
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具体发
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
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
担的其他义务。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
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
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
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
化;
(8)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
确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
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 10%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3,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32,171.81 93,000.00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
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
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
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7-3 号)。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工
作,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
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
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
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回售、债券利率、担保
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
重大合同、修改或修订公司章程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如需要);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
作、修改、签署、报送、补充报送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
审核问询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签署聘请
中介机构协议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关规定及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
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
进行调整;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回售、转股相关
的所有事宜,并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
中的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
事宜;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指导政策或审核要求发生变化,除非法律法规明确
要求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
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授权调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
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安排等;
资项目投资建设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要求、市场情况、政策
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调整;
以及办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
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签署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等有
关事宜;
终止本次发行及撤回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恰当和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上述事项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的说明》。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聘任公司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议案一至议案十二需提交股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召集召开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