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4 17:10:3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 2026-001 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贵州武陵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陵矿业”)
与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涟邵”)之间的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已达成调解。
  ?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武陵矿业为被告。
  ? 诉讼金额:工程款本金和利息 3,734.01 万元(截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
以及该案件涉及的诉讼费等。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武陵矿业与湖
南涟邵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尽快解决相关纠纷,在松桃苗族自治县
人民法院调解下,武陵矿业与湖南涟邵达成调解,并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收到由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本案《民事调解书》,双方调解确认尚欠工程款
等成本前期已在账面进行确认,因此本次调解达成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较大
负面影响。因《民事调解书》尚在履行过程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调解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前期,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就武陵矿业与湖南涟邵之间的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纠纷事项立案受理,立案案号为(2025)黔 0628 民初 4204 号。
  被告武陵矿业与原告湖南涟邵分别于 2013 年 7 月 19 日签订《铜仁市锰系列
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项目-李家湾锰矿开采项目主副井井巷及安装工程施工合
同》
 (一期工程)、2021 年 5 月 26 日签订《李家湾锰矿开采项目总承包协议》
                                        (二
期工程)及 2022 年 5 月 24 日签订
                      《连邵项目部活动板房宿舍施工工程总包合同》。
双方约定按照合同内容由原告向被告提供矿山建设、开采以及活动板房建设等施
工服务。原告起诉工程款拖欠情况如下:1.双方对于一期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审
计,一期工程款共计为人民币 192,616,697.87 元,期间被告先后支付工程款
进行了阶段性对账结算,被告尚有二期工程款 11,915,851.02 元未向原告支付。
   原告湖南涟邵诉讼请求如下:
利息截止 2025 年 7 月 18 日暂为人民币 3,941,388.80 元(利息以 20,744,151.61
元为基数,从 2020 年 7 月 18 日起按照 LPR(3.8%)计算至清偿完毕时止);2.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二期工程款人民币 11,915,851.02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截
止 2025 年 7 月 18 日暂为人民币 490,535.80 元(利息以 11,915,851.02 元为基
数,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按照 LPR(3.8%)计算至清偿完毕时止);3.请求判令
被告支付原告活动板房工程款人民币 247,416.32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截止 2025
年 7 月 18 日暂为人民币 783 元(利息以 247,416.32 元为基数,从 2025 年 7 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下属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 2025-055 号)。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为尽快解决相关纠纷,在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解下,武陵矿业与湖南
涟邵达成调解,并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收到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本
案《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已生效,主要调解内容如下:
清;2.被告武陵矿业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原告湖南涟邵利息 25 万元(利
息计算期间:2020 年 7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3.如被告武陵矿业逾期
未按照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约定按期足额履行支付义务,有任何一期逾期,则视
为本案全部债务到期,原告湖南涟邵有权就剩余未支付款项一并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同时,被告武陵矿业应当支付原告湖南涟邵逾期利息(利息金额计算方
式:以 20,244,151.61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年利率 3%计付至款项
付清为止;以 11,876,909.17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7 月 7 日起按照年利率 3%计付
至款项付清为止;以 247,416.32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按照年利率 3%
计付至款项付清为止);4.原告湖南涟邵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三、本次调解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民事调解书》所涉应付工程款和利息等成本前期已在账面进行确认,
因此本次调解达成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因《民事调解书》尚
在履行过程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本
次调解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三峡水利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