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6-002
转债代码:127041 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公告,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公告栏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6 年 1 月
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人员
身份证件信息、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
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