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山东省药用
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件的议案
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条件和资格。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各项内容合理,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目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目标,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战略目标等情况,充分
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
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以及本次发
行方案的可行性、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章程》的有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该议
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对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出了分析和说明,用途符合国
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实际和长远发展目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所做分析,及提出的填补措施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的承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
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
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公司拟与特定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
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购协议条
款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交易内容与方
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
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当前的和长远的业务发展情况,能够实现在兼顾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的同时,积极回报股东、充分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授权内容在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相关授权安排有利于推动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
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所需,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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