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10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行股票(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宁德时代”),宁德时代的实际控制人是曾毓群先生。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一、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临
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四川富临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安治富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33,149,124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709,760,242股,截至预案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富
临集团持 有公司股份519,741,617 股,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233,149,124 股计算,公司总
股本增加到1,942,909,366股,富临集团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75% ,安
治富先生直接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83%,安治富先生直接和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34.58%。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更。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00587527783P
法定代表人 曾毓群
注册资本 4,403,394,911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1年12月16日
注册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主要办公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
、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
经营范围 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
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宁德时代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基金、理财产品
等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基金、理财产品
等
券投资基金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 等
式证券投资基金
宁德时代是全球领先的新能源创新科技公司,主要从事动力电池、储能电
池的研发、生产、销售,以推动移动式化石能源替代、固定式化石能源替代,
并通过电动化和智能化实现市场应用的集成创新。
宁德时代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总资产 89,608,213.10 78,665,812.30
负债合计 54,907,006.00 51,320,194.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701,207.10 27,345,617.40
营业收入 28,307,198.70 36,201,255.40
净利润 5,229,686.60 5,400,679.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03,410.90 5,074,468.20
三、《股票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宁德时代签署了《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票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股票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量、认购金
额、认购方式、限售期、协议的生效及终止等,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
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及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
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
不会有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