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宝 丽: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3 21: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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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6-006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宝丽”)于 2026年1
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
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杨志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志平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
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杨志平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5-57350319 ;传真:025-57350977
  电子邮箱:hryang@hongbaoli.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 29 号 (董秘办)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杨志平简历
  杨志平先生:198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5 年 5 月进入公
司,曾任公司企业管理专员、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
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证券事
务代表。杨志平先生已于 2025 年 1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杨志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5%以上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
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
  杨志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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