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红杉聚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导致红杉聚业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红杉聚业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近日收到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份管理暂行办法》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发布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触及 1%
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截至 2025 年 6 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布《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红杉聚业持有本公司股份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红杉聚业于 2026 年 1 月 9 日至 2026 年 1 月 13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4,882,185 股,减持比例为 0.621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10.6214%降低
至 10.00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红杉聚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股有股份 83,454,063 10.6214% 78,571,878 10.0000%
红杉聚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3,454,063 10.6214% 78,571,878 1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103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1 月 9 日-2026 年 1 月 13 日
股票简称 新产业 股票代码 300832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4,882,185 0.62
合 计 4,882,185 0.62
红杉聚业一致行动人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83,454,063 10.62 78,571,878 10.00
红杉聚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3,454,063 10.62 78,571,878 1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是√ 否□
根据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
已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布《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红杉聚
意向、计划
业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500,000 股,对
应的股份比例为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8454%,减持期间为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1)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