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 望 谷: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3 20:13:1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
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
理性投资理念,并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目的
  制定本规划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
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
  二、本规划制订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为公司建立持续、稳定
及积极的分红政策。
  本规划的制定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
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规
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制度化建设,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
报。
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10%,且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
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具体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东
会批准。
红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在确定以股票
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额度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
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
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根据具体所处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
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四、利润分配的程序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上表决同意。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
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
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
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达到或者超过当期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50%的,公司应当同时披露该现金分红
方案的提议人,公司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分红方案是否将造成公司流动资
金短缺,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是否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在未来12个月
内是否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内容。
  五、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行。
  七、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
修订时亦同。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远 望 谷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