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8 证券简称:科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3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 1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0,000,000.00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186,169,785.49 元,到账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因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9,152,047.91 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3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计划投 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 (%)
序号 实施主体 资总额(调整后) 资金金额
用途 (3)=(2)
(1) (2)
/(1)
军民两用 陕西科隆新
新型合成 材料科技股
材料液压 份有限公
管生产线 司、陕西迈
建设项目 纬尔胶管有
限公司
陕西科隆新
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份有限公司
数 字 化 工 陕西科隆新
目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 210,000,000.00 23,879,396.22 11.3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中 信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司
咸阳分行
中 国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司
咸阳分行
中 国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司
咸阳分行
招 商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司
咸阳分行营业部
中 国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司
咸阳分行
合计 - - 38,059,558.88
注 1:上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存放于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10900022810018)的
“C+组合存款”1,000 万元,不包含其他尚未赎回或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15,000 万元。
注 2:上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因募投项目
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
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
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
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为公司及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
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
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
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议案审议额度范围内授权
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及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保本稳健型的理财
产品作为投资品种,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
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
司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
(三)《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