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 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3 20: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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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赐材料(002709)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1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收到江西省九江市
濂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4)赣 0402 刑初 253 号】。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二)案件基本情况
  湖口县人民检察院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向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
诉,指控被告单位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研一公司”)、
被告人岳敏、张春晖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
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因涉及商业秘密,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12 月 27 日、
准延长审理期限一次,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四次,现已审理终结。
九江天赐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收到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
决书》【(2024)赣 0402 刑初 253 号】。根据《刑事判决书》,案件基本情况如
                                  天赐材料(002709)
下:
  九江天赐成立于 2007 年 10 月 30 日,拥有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和液体六氟磷
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为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九江天赐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保密
管理制度,将工艺技术及资料等列为公司的商业秘密,要求公司员工在职期间及
离职后必须保守秘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九江天赐前员工李胜(已判刑)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进入九江天赐工作,与
九江天赐签订了《劳动合同》《商业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从九江天赐离职。李胜在九江天赐工作期间先后担任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
生产运营总监、制造部总监、工厂厂长、电解质工厂总监、总工程师等职务。为
了获取九江天赐的商业秘密,时任被告单位浙江研一公司董事长的被告人岳敏承
诺给予李胜高额顾问费及高管职位,诱使李胜伙同郑飞龙(已判刑)等人将其掌
握的九江天赐商业秘密披露给浙江研一公司。浙江研一公司支付给李胜人民币
  二、案件判决结果
  经依法审理,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2024)
赣 0402 刑初 253 号】,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二十
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
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
六条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单位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罚金人
民币二千万元;
  (所处罚金已缴纳。)
  二、被告人岳敏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处罚金已缴纳。)
  三、被告人张春晖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天赐材料(002709)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处罚金已缴纳。)
  四、被告人张春晖违法所得人民币 147000 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九
                                   ”
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
事项。公司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法院一审判决书载明,“本案审理中,被告单位浙江研一公司主动预缴
收到的赔偿金将记入公司“营业外收入”科目,体现为“非经常性损益”,将影响公
司当期损益。
  本次判决仅为被告单位浙江研一公司、被告人岳敏、被告人张春晖涉犯侵犯
商业秘密犯罪的一审判决。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的赔偿金数额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刑事判决书》【(2024)赣 0402 刑初 253 号】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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