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
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
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 2025 年、2026 年利润作出保证。
称“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和假设。本次发行尚需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能否通过审核、何时获准注册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
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中国
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
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
承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权激励、股票股利分配、股票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
行股数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
数量为准;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未来回购注销、解锁以及限制性股票的稀释性影响,不考虑
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120.43 万元和-14,844.54 万元,公司 2025
年 1-9 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84.05 万元和-1,861.23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
进行测算:
(1)情形一:假设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为 0.00 万元,2026 年
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为 3,000.00 万元;
(2)情形二:假设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5 年 1-9 月
一致,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亏损减少 80%;
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对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
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总股本(万股) 42,078.28 42,078.28 42,078.28 43,574.74
假设 1:假设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为 0.00 万元,2026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为 3,000.00 万
元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4,120.43 - 3,000.00 3,000.00
润(万元)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4,844.54 - 3,000.00 3,000.00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56 - 0.0713 0.06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56 - 0.0713 0.0696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0.3528 - 0.0713 0.0688
常性损益后)(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0.3528 - 0.0713 0.0696
常性损益后)(元/股)
假设 2:假设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5 年 1-9 月一致,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
度亏损减少 80%
项目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4,120.43 -684.05 -136.81 -136.81
润(万元)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4,844.54 -1,861.23 -372.25 -372.25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56 -0.0163 -0.0033 -0.00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56 -0.0163 -0.0033 -0.0032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0.3528 -0.0442 -0.0088 -0.0085
常性损益后)(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0.3528 -0.0442 -0.0088 -0.0086
常性损益后)(元/股)
上述关于本次发行股票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分析、描述,不
代表公司对 2025 年、2026 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2026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该情况
下,若公司净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完成当年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25 年、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
摊薄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发行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本次发行符合
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江苏艾迪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
用于收购南大药业少数股东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提高创新能力,满
足业务发展需求和实现发展战略,同时优化财务结构,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本
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和相关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
储备情况。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
拟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以填
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
保障募集资金用途,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
保募集资金规范合理的存放、合法合规的使用。
(二)加快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巩固和发挥自身研发优势,不断丰富和完
善产品,提升研发技术水平,优化销售体系,加强市场开拓能力,巩固公司在产
品与技术方面的领先地位,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中明确了利润分配原则、分配方式、
分配条件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将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为指引,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
展规划,持续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予以严格执行,努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
(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
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
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
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
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
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和亮、Jindi Wu 夫妇
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
益;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
诺,本公司/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
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
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