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6-008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完毕并被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州中院”或“法院”)裁定
终结重整程序,公司股票交易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已经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26年1月14日起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
市风险警示情形。
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
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消除情况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30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亚太实业”变更为“*ST亚太”,证券代码仍为“000691”,
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1
月27日开市起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
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裁定书》,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同日,公司管理人于2025年12月31日出具了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北京德
恒(兰州)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12月31日出具了《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
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0)及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9.4.14条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
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情
形而对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
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6-002)。
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26年1月14日起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
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30日起已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亚太”,证券代码仍为“000691”,公司股票交易
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四、风险提示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
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