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佳华科技
股票代码:68805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普纲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纪鹤公路 1301 号 3 幢 1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合计持股比例降至 5%
签署日期:2026 年 1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
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
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
《收购办法》
《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
华科技”、
“上市公司”、
“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佳华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指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普纲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
上海普纲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李
一致行动关系 指
劲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上海普纲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纪鹤公路 1301 号 3 幢 1 层
成立日期 2019 年 3 月 27 日
经营期限 2019-03-27 至 2039-03-26
注册资本 4,000 万人民币
通讯方式 021-52080279
执行事务合伙人 郭海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MA1GNCUF5P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李劲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不适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或地区的居留权
郭海娥 女 中国 海南省海口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含 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信息披露义
务人上海普纲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65%。减持期
间为 2025 年 12 月 3 日至 2026 年 3 月 2 日。上海普纲的一致行动人李劲不
在此次减持计划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
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726,7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
司股份 1,366,8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7%。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
股份,并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解除限售。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59,849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47%,持股比例由 2.23%减少至 1.77%,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劲本次的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前股 变动前比 变动后股 变动后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数(万股) 例(%) 数(万股) 例(%)
上 海 普 纲 企 合计持股 5%以上股
业 管 理 中 心 东之一、直接持股变 172.6700 2.23 136.6851 1.77
(有限合伙) 动主体
合计持股 5%以上股
李劲 东之一、直接持股变 250.0000 3.23 250.0000 3.23
动主体一致行动人
合计 - 422.6700 5.46 386.6851 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
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股) 比例 (元/股)
上海普纲企业管理中 2025/5/28-
心(有限合伙) 2025/8/25
合计 773,300 1% 24.3392-24.9099 --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普纲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郭海娥
日期:2026 年 1 月 12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股票简称 佳华科技 股票代码 688051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普纲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市
名称 注册地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是 □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否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1,726,70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2.23%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359,849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比例:0.47%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1,366,851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7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5/12/8-2026/1/12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不适用
金来源
是 □ 否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
内继续增持
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 否 □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是 □ 否 □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普纲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签字):郭海娥
签署日期:2026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