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85.80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36%。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涉及人数为 13 人,其中首次激励对象 7 人,
预留激励对象 6 人。回购价格均为授予价格,即为 3.16 元/股。
?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510,247,899 股 减 少 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10 月 11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
首次授予 55 名激励对象 92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3.16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对象获授的 903 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8 月 30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
授予 25 名激励对象预留的 230.8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 3.16 元/股。
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的 24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227.8 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
登记,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4 年 9 月 9 日。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相关事
项发表同意意见。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
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7 名首次授予、6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85.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涉及 67.00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18.80 万股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合计回购数量为 185.80 万股,涉及人数为 13 人。根据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所涉的不得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均为授予价格,即为 3.16 元/股。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 5,871,280 元,全部为
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止,公司已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支付了全部
回购价款共计 5,871,280 元,回购公司股份共计 185.80 万股。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
审验 并出具了 《海默科 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鹏盛 A 验字
[2025]00020 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事宜已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10,247,899 股减少为 508,389,899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类型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4,146,261 32.17% -1,858,000 162,288,261 31.92%
无限售条件股份 346,101,638 67.83% 0 346,101,638 68.08%
股份总数 510,247,899 100.00% -1,858,000 508,389,899 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前后持股 5%以上股东和董事、高管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中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苏占才先生;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窦剑文先生;
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雷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范中华 25,525,000 5.00% 5.02%
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 114,260,979 22.39% 22.48%
苏占才 3,186,300 0.62% 0.63%
窦剑文 38,664,456 7.58% 7.61%
张雷 120,400 0.02% 0.0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七、备查文件
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