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6-007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共计 2.3377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905.33 万股的 0.7990%。其中,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1.7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预留 15.2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905.33 万股的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
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票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票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票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若预留
部分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
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50%
票第一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易日至预留授予部分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50%
票第二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归属,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
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1 年营业收入或
净利润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A)、或净利润(B)进行考核,
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
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亿元)
归属安排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24.00 20.00 3.20 2.6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36.00 28.00 4.80 3.60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45.00 40.00 6.30 5.4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100%
营业收入(A) Am>A≥An X1=A/Am
A<An X1=0%
B≥Bm X2=100%
净利润(B) Bm>B≥Bn X2=B/Bm
B<Bn X2=0%
(1)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MAX(X1,
X2)=100%;
(2)当考核指标出现 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的确认
=0%;
规则
(3)当考核指标出现 Am>A≥An 且 B<Bn,或 Bm>B≥Bn
且 A<An 时,X=80%
(4)当考核指标 A、B 出现其他排列组合时,X=(X1+X2)/2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
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
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进行归属,
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对应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亿元)
归属安排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36.00 28.00 4.80 3.6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45.00 40.00 6.30 5.4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100%
营业收入(A) Am>A≥An X1=A/Am
A<An X1=0%
B≥Bm X2=100%
净利润(B) Bm>B≥Bn X2=B/Bm
B<Bn X2=0%
(1)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MAX(X1,
X2)=100%;
(2)当考核指标出现 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的确认
=0%;
规则
(3)当考核指标出现 Am>A≥An 且 B<Bn,或 Bm>B≥Bn
且 A<An 时,X=80%
(4)当考核指标 A、B 出现其他排列组合时,X=(X1+X2)/2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各归属期内,按照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确定实际可归属数量,根
据公司层面考核结果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作
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分为 A+、A、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票数量:
考核结果 A+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
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3-012)。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示名单中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后限制性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调整后) 授予人数
票剩余数量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后限制性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调整后) 授予人数
票剩余数量
(四)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
归属期次 归属人数 归属日期 归属价格 归属数量
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及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完毕,授予数量由
第一个归 2024 年 11 月
属期 27 日
人民币 70.00 元/股调整为人
民币 46.76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第二个归 2025 年 8 月 实施完毕, 授予价格由 46.76
属期 1日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46.61 元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2025 年 8 月 2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告编号:2024-083)、
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共计
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因此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0 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合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
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归属条件。
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
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符合归属条件。
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
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限要求。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4 年,公司层面
业绩需满足下列要求:
对应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亿元)
归属安排 考核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年度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Am) (An) (Bm) (Bn)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第二个归 2024
属期 年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
告:公司 2024 年的营业收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入为 30.40 亿元,达到触发
A≥Am X1=100% 值,符合归属条件;净利润
营业收入(A) Am>A≥An X1=A/Am 约为 2.18 亿元(剔除本次激
A<An X1=0% 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B≥Bm X2=100% 的数值)未达到触发值,符
净利润(B) Bm>B≥Bn X2=B/Bm 合 Am>A≥An 且 B<Bn
B<Bn X2=0% 时,X=80%的归属条件,
(1)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 因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X=MAX(X1,X2)=100%;
(2)当考核指标出现 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MIN(X1,X2)=0%;
的确认规则 (3)当考核指标出现 Am>A≥An 且 B<Bn,
或 Bm>B≥Bn 且 A<An 时,X=80%
(4)当考核指标 A、B 出现其他排列组合时,
X=(X1+X2)/2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结果,仍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
在职的 7 名激励对象中,6
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票数
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A、B、C、D 五个档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
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
核结果为“B”级及以上,
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票数量: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考核结果 A+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级,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8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可归属的比例为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根据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已作废处
理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4.113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
后)。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377 万股。本
次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预留授予日 2023 年 10 月 13 日。
(二)归属数量:共计 2.3377 万股。
(三)归属人数:7 人归属。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46.61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情况
获授的限 可归属数 可归属数量占已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 量(万股) 获授予的限制性
数量(万 股票总量的比例
股)
一、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共 7 人) 10.3156 2.3377 22.6618%
合计 10.3156 2.3377 22.6618%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
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可归属的比例为 80%、部分员工因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可归
属比例为 80%、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不符合归属条件外,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 7 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 2.337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
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
《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富创精密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
票事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2023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