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家联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娄众志 联系电话:021-20370631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东宏 联系电话:021-2037063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娄众志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查阅三会文件及相关决议;访谈公司董
秘及财务总监等。
√
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确认
√
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获取并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工作文件;与公司管理层人员交谈,了解公
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
(如适用)
√
审计部门(如适用)
√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如适用)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获取并检查公司 2025 年披露的所有公告并比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检查公
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表;访谈公司董秘。
√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获取并检查公司制度文件;获取关联方清单比对公司往来情况判断是否存在
关联交易;获取并检查公司担保台账;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与董秘。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注 1]
务
√
务等情形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获取并检查公司募资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获取并检查公司募资资金账户银行
流水;检查公司募投项目台账;抽取银行流水转出、转入,募投项目投入相关凭证;检查公
司董事会及内审部门出具的募集资金情况报告;访谈公司财务总监及董秘[注 3]。
√
形
√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分析公司与同行业业绩波动情况;访谈公司财务总监及董秘。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做出的承诺;查
阅公司半年报、季报、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访谈公司财务总监及董秘。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获取并检查公司相关制度文件;检查公司分红、财务资助、前期问题的披露
情况;检查大额资金往来、重大合同台账;访谈公司财务总监及董秘。
√
者风险
√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注 1、公司因就与宁波泓翔润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4 年度关联交
易事项未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事项,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关于
对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及对王熊、马恒辉、汪博、钱淼鲜采取监
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2025〕1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亦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对公司出具《关
(
于对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 81 号)。上市公司高
度关注上述关联交易补充披露事项,针对该事项积极进行整改,主要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整改
措施。保荐人提醒上市公司加强对《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规范
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财务核算和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 2、2025 年前三季度,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6,471.78 万元,同比增长 8.25%;实
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79.93 万元,下降 446.07%。保荐人访谈
了上市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管理人员,了解了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变动
原因和拟采取的措施。保荐人提请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存在业绩波动风险。后续,保荐人将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
注 3、2025 年,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宏观经济等较原募投项目规划时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已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存在募投项目进展缓慢及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保荐人通过查阅公司相关公告、募集资金使用报告、年度及半年度报告,了解公司推动项目
进度的具体安排,访谈相关人员等程序了解募投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并督促企业按期使用募
集资金。保荐人提醒上市公司加强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及时修订募集资金内部管理制度、
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加强募集资金账户管理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娄众志
保荐代表人(签字):
许东宏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