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概述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
案》,同意在 2026 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总计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
体融资金额视上述主体运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
前述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
同意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由公司为子
公司或参股公司、有条件的子公司为公司的其他子公司或母公司提供金融担保,
金融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整。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
的被担保对象提供金融担保的额度为 4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被
担保对象提供金融担保的额度为 30,000 万元。以上金融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
间进行调剂,但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仅能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同意
有条件的子公司为公司的其他子公司或母公司提供业务担保,业务担保额度预计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整。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
业务担保的额度为 5,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业务担
保的额度为 10,000 万元。以上业务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进行调
剂,但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仅能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相
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之子公司东莞维玺温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玺温控”)的
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导致资金需求增加,维玺温控于 2026 年 1 月 9 日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编号为
过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的授信额度,维玺温控可在授信额度内申请其他币
种的具体业务(汇率按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招商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授
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
票贴现/保证、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
黄金租赁等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
根据维玺温控与招商银行签署的上述《授信协议》,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步
与招商银行签署了编号为 755XY260105T000211010《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在 2026 年 1 月 5 日起至 2027 年 1 月 4 日期间为
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
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券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维玺温控的其他股东未同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维玺温控的基本情况
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207.55 49.00
深圳市三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256.95 51.00
合计 2,464.50 100.00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56.76 4,218.63
负债总额 1,025.66 1,229.2
净资产 2,531.10 2,989.39
营业收入 4,445.91 3,745.2
净利润 301.79 458.29
四、综合授信合同及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维玺温控《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万元整的授信额度,维玺温控可在授信额度内申请其他币种的具体业务(汇率按
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招商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月 04 日止。
融资、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证、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支付
担保、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黄金租赁等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贸易融资”
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信用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进口代收押汇、打包放
款、出口押汇、出口议付、出口托收押汇、进/出口汇款融资、信保融资、保理、
票据保付等业务品种。
限、用途、费用等业务要素由具体业务文本、招商银行确认的业务凭证(包括但
不限于提款申请、借款借据(如有)等)以及招商银行系统的业务记录确定。
(三)公司《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
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额
度,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
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招商银行因履行《授信协议》项下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含招商
银行应维玺温控申请开立的以第三方为被担保人的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票
据保付、提货担保函等付款义务而为授信申请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
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以及为授信申请人所承兑商业汇票提供保贴
所形成的授信申请人对贵行的债务;
(2)保理业务项下,招商银行受让的对维玺温控的应收账款债权(或基于
授信申请人签发的债权凭证/无条件付款承诺而享有的债权)及相应的逾期违约
金(滞纳金)、迟延履行金,及/或招商银行以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来源资金向
维玺温控支付的应收账款融资收购款及相关保理费用;
(3)招商银行在《授信协议》项下贸易融资业务中所委托的银行对外付款
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4)招商银行在《授信协议》项下为授信申请人办理委托开证、委托境外
融资或跨境贸易直通车等跨境联动贸易融资业务时,依据具体业务文本约定为归
还联动平台融资而做出的押汇或垫款(无论是否发生在授信期间内)及利息、罚
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5)招商银行应授信申请人要求开立信用证后,委托招商银行其他分支机
构向受益人转开信用证的,该信用证项下贵行履行开证行义务而为维玺温控垫付
的垫款及因该开证所发生的进口押汇、提货担保债务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
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6)维玺温控在衍生产品交易、黄金租赁业务等项下对贵行所负的全部债
务;
(7)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项下各具体业务文本发放的贷款本金余额
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8)招商银行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
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
费用。
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
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子公司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中,子公司维玺温控的其他股东无法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
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主要系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受其自身融资时签订
的合同条款的限制等原因。
维玺温控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
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能够对其财务资金实施监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
制范围内,因此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事项系因维玺温控业务发展情况较好,所需资金量较大进而向银行
授信所致。维玺温控的融资资金将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因此上述担保事项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事项如下:
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 0 元;
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 5,000 万元。
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