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盈特焊: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3 19:07: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468       证券简称:博盈特焊              公告编号:2026-004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心四楼会议室。
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刘一宁先生主持会议)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 102 人,代表股
份数量 53,998,5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0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数量 53,831,8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7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8 人,代表股份数量 16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8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 100 人,代
表股份数量 16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数量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98 人,代表股份数量 166,7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1%。
公司聘请的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3,985,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54%;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0%;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359%;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916%;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2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关于<2025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53,985,0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50%;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6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916%;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2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3,985,0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50%;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6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916%;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2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朱宝成律师、蓝瑶瑶律师出席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博盈特焊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