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1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
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陈翔宇女士、葛凤燕女士、顾凌枫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叶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
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审议通过的金额为最大额度,公司将视募
集资金闲置情况合理开展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余额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水平,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
实际情况,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如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